“押解女囚?那真是要多舒服有多舒服~”中国古代,押解犯人流放是个苦差事,但差役却抢着押解女犯人,因为这就是一个香饽饽差事。可对女犯人而言,流放可是比死亡更痛苦,甚至宁愿被酷刑致死也不愿意流放,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 流放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中国早期的封建社会。 在《尚书正义·舜典》中,便有对流放制度的记载。 而在封建时代,流刑作为五刑之一,既有宽恕的意味,也带有极其严苛的惩罚性质。 对于那些在政治上犯了大错的官员,流放意味着将其从社会的核心区域排除。 唐律将流刑细分为常流、特流、五流与长流等几种形式。 常流是最常见的流刑类别,根据犯罪的轻重,分别将犯人流放到不同的地区。 特流则是针对那些原本不应流放的犯人,因为特殊原因被流放至远方。 长流更为严厉,流放至极远的地方。 岭南地区作为流放地之一。 尤其在唐代,岭南因其地理位置的偏远和环境的恶劣。 流放到岭南的官员,失去了所有的政治权利。 即使得到了宽恕,他们也可能因为经济贫困,无法返回原籍地。 尤其在德宗贞元之后,流放岭南的官员在当时的战乱中丧命。 到了清代,流刑被视为死刑下的重刑。 根据《大清会典》的记载,清代的流刑无固定期限,犯人一旦被流放,几乎没有重新回到故土的可能。 流放之地遍布全国各省。 流放途中,犯人经常因旅途艰险、瘴气侵袭或病重而死亡。 即使是顺利抵达流放地,也面临着与当地民众的冷眼,常常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 清代流放制度的一大特色在于,犯人往往是在极为艰苦的环境中度过余生。 对于流放犯人来说,死亡可能是一种解脱。 在流放过程中,差役们不仅要承受旅途中的艰辛,还时常面对犯人可能的反抗。 早在顺治年间,清朝就已开始大规模地将罪犯流放到东北地区,特别是宁古塔、盛京和席北等地。 严重的自然条件和偏远的地理位置使得流放的命运几乎等同于死亡。 流放的罪犯大多是因犯罪被判处的官员、士人或者政权反抗者,他们的家产被没收,亲属也被强行流放。 流放犯人并非直接就被送到目的地,而是经过多个环节,层层报批,最终由地方官员决定流放的具体位置。 清朝规定了严格的审判和遣送程序。 每一名犯人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复审工作,而每五名犯人会被统一送往下一站。 沿途,地方官员会派遣差役和兵丁共同押解。 清廷也要求差役有一定的家业和正直的品行。 然而,在押解的过程中,差役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若犯人在途中患病,差役可以决定是否允许其治疗,甚至是否继续押解。 冬季的严寒和夏季的酷热都能导致大量犯人死亡。 清朝的相关规定允许犯人在极端天气下暂停流放,直到气候条件适宜再继续前行。 由于差役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许多犯人在途中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而对于那些能提供丰厚贿赂的犯人,差役则可能对其采取不同的态度。 即便是一些较为轻罪的犯人,也往往因其家属的付费和行贿而避免死刑。 这其中,流放成为了富有阶层的特权,很多士大夫和官员借此逃脱了死罪,他们的家族也通过贿赂来减轻处罚。 由于封建社会对女性的“贞节”要求极为严格,很多家庭为了保护女性的名誉,不惜花费巨额财产,向差役行贿。 押解女性犯人的差役往往是最为受欢迎的职位,这不仅是因为女性的柔弱容易控制,更因为她们的家属常常给予丰厚的贿赂。 她们中的许多人是官宦之家出身,年少美丽,但在流放过程中,处境极为悲惨。 女性囚犯常常被迫做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如洗衣、煮饭、喂养牲畜等。 尤其在一些偏远的边疆地区,女性囚犯往往成为军营中孤独的存在,男性士兵常年驻守,这些女囚便难以避免成为军营中男性士兵的性骚扰对象。 她们处于完全无法申诉的境地。 通常,囚犯并没有交通工具可以借用。 途中,囚犯通常会被戴上沉重的枷锁,双手紧绑,脚上也会拖着沉甸甸的铁链。 在长途跋涉中,枷锁磨破的皮肤,铁链深深嵌入肉体。 官差的主要任务是押送犯人,一路上可能会用鞭子抽打那些走得慢或无法忍受苦痛的囚犯,许多囚犯最终死于病痛、饥饿或被打死。 尽管这些死者常常未能到达流放地,但官府似乎并不在意死因,更不做调查。 更令人痛心的是,囚犯一旦抵达流放地,很多流放地都是荒芜的偏远地区,环境恶劣,连生存都成了问题。 参考文献:[1]齐涛.论唐代流放制度[J].人文杂志,1990(3):93-97
历史观明朝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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