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塌了!河南,女子是代课老师,在高校工作了16年,每月工资只有1800,到了20

刺挠的历史人 2025-03-01 16:35:46

天塌了!河南,女子是代课老师,在高校工作了16年,每月工资只有1800,到了2018年该退休了,得知学校没给缴养老保险。为了能退休,女子先行自费补缴了13万,有11万是求人借的。她多次找学校协商退还补缴13万的事,直到2024年都没解决。她告上法庭,却被开除失去生活来源。然而,最终法院判决:女子提出的劳动仲裁已过有效期,不支持学校返还她13万的诉求! 2024年6月,河南大学收发室前员工徐女士收到一纸判决书,彻底击碎了她最后的希望。 法院确认她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却因“劳动仲裁超时效”驳回了她要求学校返还13万元养老保险补缴款的诉求。 这位在高校默默奉献了16年的代课老师,最终因法律时效的“冰冷门槛”,成了舆论漩涡中的悲情主角。 2002年,徐女士通过熟人介绍进入河南大学教务处担任代课老师。 最初,她的工资按课时结算,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月仅400元。 2008年,她被调至收发室工作,工资涨至每月1800元,但始终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更未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临时工”的身份像一道枷锁,让她在高校的底层岗位上一干就是16年。期间,她多次向学校反映社保问题,得到的答复总是“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直到2018年临近退休,她才惊觉:若不自费补缴养老保险,将无法领取退休金。 为了后半生的保障,她咬牙借了11万元,加上毕生积蓄凑足13万,以学校名义完成补缴。 2018年退休后,徐女士继续留在收发室工作,月薪仍是1800元。她多次要求学校退还补缴款,却始终未获回应。 2024年6月,忍无可忍的她将河南大学告上法庭。 然而,学校以“劳动关系早已终止”为由,迅速将她辞退。失去唯一收入来源的她,不得不同时面对失业和巨额债务的双重压力。 更残酷的是,法院虽确认了双方劳动关系,却以“仲裁时效已过”为由驳回诉求。 原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徐女士2018年补缴时已发现学校未缴社保,却因经济压力和对学校的信任,拖至2024年才起诉,最终错过维权窗口。 河南大学在庭审中辩称,徐女士退休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 但法院查明,其16年工作期间确与学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却因时效问题免除了学校的补缴责任。 这种“合法却不合理”的结果,暴露出用人单位利用法律漏洞逃避义务的灰色空间。 作为公立高校,河南大学本应模范遵守劳动法规,却长期以“临时工”名义规避社保缴纳义务。其行为不仅损害劳动者权益,更与教育机构的公益属性背道而驰。 徐女士自费补缴时,社保部门未核查资金真实来源,默认学校完成缴费义务。这种“形式审查”让用人单位得以金蝉脱壳。 徐女士退休后被转为劳务派遣工,凸显部分单位通过“假外包、真用工”逃避责任的乱象。202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修订后,此类行为将面临更高处罚。 徐女士的遭遇,撕开了劳动者维权难的残酷现实。法律冰冷的时效条款与普通人维权能力的落差,让多少“迟到的正义”沦为泡影? 此案警示我们:完善社保全覆盖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普及法律知识,远比事后追责更重要。毕竟,劳动者的尊严,不该被13万债务和一张过期判决书压垮。

0 阅读:0
刺挠的历史人

刺挠的历史人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