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中山,一对夫妻每个月都要从广州开车跑到中山一超市来购物,一个月7次,并不是因为这家超市的商品比广州好,而是在这里“有利可图”!
据悉,夫妻两个每次进入超市后,两人相互分工,配合默契,两人分别挑选打包同样的肉类并打称标明价格,区别在于一个肉买的多,价格高,另一个肉买的少,价格低。
打称完成后,两个人推着购物车到人少的货架处对两人买的商品标签和包装进行处理,偷偷撕掉大包的商品标签价格后,将里面的肉类商品一起装到小包的袋子里,结账时按照小包的进行结算!
两人通过这种操作,一个月内就到这家超市购物了7次,每次偷盗500元左右的商品,直到第8次结账时,被有经验的收银员发现了猫腻,发现有问题,并立即报了警,两人随后被民警带走调查,最终两夫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8个月,共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