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肥的黄山旅游,被黄山市“动刀”了

新浪财经 2025-03-05 14:34:22

[品橙旅游]近日,黄山旅游(600054.SH)发公告宣布两件事,其中之一是2025年和2026年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调整,导致黄山旅游每年预计利润减少5000万元。

5000万元的利润对黄山旅游而言,并不是大数目,对黄山市的财政预算支入也不过是杯水车薪。

作为黄山市酝酿已久的大动作,终结风景名胜区靠收门票过日子的时代还是来了。适当调整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已经是大势所趋,而且黄山风景名胜区可操作空间巨大。

养肥的黄山旅游,终于还是被黄山市“动刀”了。

资源有偿使用费范围扩大

根据公告,此轮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向黄山风景区范围内依托风景名胜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索道、缆车、交通、酒店等)的经营者征收。

其中,索道和缆车按照营业收入的15%征收,景区交通按照营业收入的3%征收,山上酒店按照营业收入的4%征收,山下酒店按照营业收入的2%征收。

具体涉及到黄山旅游的索道及缆车业务包括玉屏索道、云谷索道、太平索道及西海观光缆车等四条索道,酒店业务包括西海饭店、玉屏楼宾馆、白云宾馆等九家酒店。

实际上,在此之前黄山旅游的玉屏索道、云谷索道、太平索道已经按照10元/票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因此本轮资源有偿使用费主要是增加对西海观光缆车及黄山风景区酒店业务的收费。

按照黄山旅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前三季度相关经营活动收入计算,调整后需要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分别约为11819.16万元和9025.97万元,相较调整前需要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8226.59万元和6215.21万元,分别增加约3592.57万元和2810.76万元。

若按照黄山旅游所言,本次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将每年减少利润总额约5000万元计算,2025年和2026年度,索道和缆车以及酒店收入预计将在12亿元左右。也就是按照15%的增幅来计算,黄山旅游2025年和2026年度总体营收预计在22亿元至26亿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的调整空间依然巨大。

根据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在2024年12月披露的《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在“第六章特许经营的利益分配”的第二十四条中规定: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特许经营者营业收入额的30%收取,也可以采取固定费用法收取,或者根据特许经营项目的占地面积、服务人数等单位进行计提收取。

照此来看,此轮调整只有索道和缆车费用达到原则上的半数,仍有50%的上升空间。而酒店业务仍有96%的加价空间。

黄山市人民政府和黄山管委会增加对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到底是福还是祸?从黄山旅游近期股价反馈来看,市场并未受此影响,依然乐观,股价略有上涨。

一个时代的终结

当然,黄山旅游要缴纳的费用远不止于此。

根据相关协议,黄山旅游为黄山管委会代收景区门票等款项。其中,在2023年,黄山旅游代收门票专营权费用费2.23亿元,代收遗产保护费8606.09万元,代收资源有偿使用费8226.59万元。黄山旅游将该类款项统一作为代收代付事项处理,定期向黄山管委会结算支付。仅在2023年,黄山旅游合计向黄山管委会缴纳费用为3.92亿元。

黄山旅游上述变动的根本依据是国务院于2006年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即在风景名胜区内经营交通、服务等项目的企业,应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除此之外,造成黄山旅游缴纳如此高额费用的原因,竟是黄山旅游上市太早了。

1996年11月,黄山旅游B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向境外投资者募集8000万股。1997年4月,黄山旅游A股在上交所上市。由于黄山旅游相继成功发行B股、A股,因此成为“中国第一支完整意义的旅游概念股”。

此时,对于黄山旅游而言,是幸运的。

作为最早一批的旅游上市公司,黄山旅游把景区门票一起打包进去。但很快,市场关于风景名胜区门票是否可以纳入上市公司的问题,就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在经过多轮争论后,在2006年,国务院出台《风景名胜区条例》,对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的归属有了最终的界定。特别是《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第三十八条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于是,两条规定逐渐被解读为: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不能纳入上市资产范围。

由于黄山旅游上市早于该规定的出台。鉴于此,黄山旅游也找到了自己的解决之道,就是门票收入对半分成的办法。

但针对景区门票上市的争端远没有结束。

200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号)明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不得以门票经营权、景点开发经营权打包上市。”

可以说,这两项规定直接将那些蠢蠢欲动的景区类拟上市公司的路彻底堵死了。

经过多年发展的黄山旅游的景区业务已经分为三部分,即黄山景区、花山谜窟景区及太平湖景区,其中黄山旅游与黄山管委会对半分成黄山景区门票收入,即在客户购买验证消费之后提供服务完成,以对应的服务价格扣减代黄山管委会收取的门票收入及代扣款项后的分成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

实际上,在2018年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风波后,风景名胜区仅靠门票收入维持开支水平已经是穷途末路了。尤其是门票收入也早已不是黄山旅游的主营,索道及缆车、酒店业务等依托黄山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展的业务,已逐渐成为黄山旅游营收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适当调整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已成大势所趋。

总之,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路子,对地方而言,大有可为。黄山风景名胜区可以说是这方面的探路者,既然市场反应平淡,那么《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后续持续操作保留了足够大的想象空间,但也面对着新一轮的争论。

(梁青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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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92

用户10xxx92

4
2025-03-06 08:45

那是不是又要涨价?

魚☆龍⑦℃

魚☆龍⑦℃

1
2025-03-06 21:56

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转嫁到旅游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