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名男子在医院照料母亲,同病房女子在卫生间洗澡,影响了母亲休息,男子便多次催促女子尽快洗完。水声停了15分钟后,女子还没从卫生间出来,担心女子出现意外,男子赶紧打开卫生间的门,不料此时女子还没有穿衣服。事后,女子以侵犯隐私权权为由报警,并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000元精神损失费。法院最后这么判了!
自从母亲生病住进医院,刘远洋便成为了她的全天候看护。在单位和医院之间奔波,这位年过半百的男士开始感到身心的疲惫。 一日,刘远洋安顿好母亲后,打算在病房的躺椅上稍作休息。然而,同一病房内传来的持续不断的洗澡水声,让他烦躁不已。 原来,是另一位女性病友正在卫生间沐浴。刘远洋明白“相互体谅”的重要性,但这位女士洗澡的时间似乎异常之久,已经接近一个小时。考虑到已是深夜,且自己明日还需工作,刘远洋便走到卫生间门口,轻声提醒她注意时间。
“大妹子,麻烦你洗澡时稍微注意下时间,夜深了,卫生间的隔音也不是很好……” 尽管得到了回应,但水声依旧没有停止。当刘远洋再次尝试入睡时,水声再次响起,让他无法入眠。 “大妹子,洗澡声音太大了,我实在睡不着,请你尽快结束。” 在刘远洋第三次催促后,水声终于消失。然而,疲惫的刘远洋此时已经失去了睡意,只能拿起手机打发时间。 不久,他注意到那位女士依旧没有从卫生间出来。担心她发生意外,刘远洋决定查看。他轻轻推开了卫生间的门,没想到眼前的一幕让他尴尬不已——那位女士正赤身裸体地涂抹身体乳。
“啊!快出去!”女士尖叫道。 刘远洋立即道歉并关上了门。然而,这位女士愤怒不已,认为刘远洋侵犯了她的隐私,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要求他赔偿3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 经过法院审理,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刘远洋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女士的隐私权。但鉴于他主观上并无恶意,法院酌情处理,判决他赔偿5000元作为精神损失费。 对于这一判决,网友们议论纷纷。许多人认为,考虑到传统道德和羞耻感,这5000元的赔偿似乎过轻。然而,法律自有其衡量的标准,我们只能尊重并理解这一结果。
和谐社会
这位刘兄也是,你叫护士小姐去看呀
用户10xxx40
这男的有点自找了,话都不说连门也不敲
用户11xxx37
老子进去拖出来就打……矫情个球!
招财猫喵
不知道叫护士啊,明知女人在洗澡,硬闯淋浴间。在医院不让医生救,感觉自己比医生厉害?
我心飞翔
一眼看了五千块
蓝色的天空
要是男的你看看有没有
用户10xxx06
5000元也是可以了。首先男子无恶意,并且等待了15分钟,担心对方有意外才进去的,是好意。但是应该先敲门,所以有所不当。女子时间够长,并且没有锁好门,如果门锁有并且无法上锁,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不啦不啦猫猫咪
考虑到传统道德难道此女不懂得回答么?基本都礼貌尊重都没有,还在那扯什么 传统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