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最高总公司公众号。
1. 刑事案件受理数量有所下降。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781919件1117281人,同比分别下降5.7%、7.6%;审查后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52594人,同比上升3.6%。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531209件2179648人,同比分别下降14.3%、13.2%;审查后决定起诉1630685人,同比下降3.4%。
2.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检察机关准确把握逮捕强制措施的证据、刑罚和必要性条件,2024年,捕后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及捕后判决无罪合占捕后审结人数的0.27%,总体呈下降趋势且维持在较低水平。
对于不批捕决定,复议复核后改变77人,为2020年的三分之一左右。对于不起诉决定,复议复核后改变63人,占复议复核审结人数2.5%。撤回起诉1291人(不含因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认定标准调整而撤回起诉人数),人数下降20.7%。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418人,占比为0.03%,呈下降趋势且维持在较低水平。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4422件次,提出变更建议或者直接变更24660件次,防止“一押到底”。对拟不起诉、审查逮捕、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分别开展听证112624件次、3141件次、2610件次、3416件次,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98902人,适用率86.9%。注重完善听取意见等机制,保证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41282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占95.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364611人,采纳率96.6%,其中,审判阶段法院建议调整量刑15.86万人。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9%,最大限度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