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为什么不给母亲黄春梅遗产?个人认为原因如下:
第一,黄春梅生活富足,不需要
第二,大s死后,母亲还有女儿,大姐和小s会照顾她;
第三,可是两个孩子却再也没有母亲了,把遗产留给两个孩子,作为母亲她是合格的,少一个人分遗产,两个孩子就会多分一点,大s这是在给儿女以后的生活铺路,足见对他们的深情;
第四,丈夫具俊晔,我想这是大s年少时期的梦,梦对于别人,可能是黄粱一梦,但是于大s却梦想成真了,初识他21岁,嫁给他45岁,这是间隔了24年的爱情,可见爱他之深,我认为再理性的人也有感性的时候,从韩国来台湾,离开自己的母亲来到大s身边,怎么能不让她感动呢,所以留给具俊晔一半遗产也是在情理之中。
第五,走的太突然,没来得及立遗嘱……
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