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明末江南是不是收不了税啊?其实从隆庆开海承认白银为法定货币,到一条鞭法,就注定大明财税系统完蛋了。
张居正的变法,代表朝廷彻底向东南海商屈服了,即承认东南海商货币发行的央行权力,把斗争了上百年的铸币权,彻底放弃,交给了对方。当然,海商的支持者大部分应该也是朝廷重臣。大家真以为抗倭胜利了?事实却是倭寇背后的大老板们,打出来了统战价值,人家才是胜利者。
从此以后,国家税收只作为商业银行,承接一部分海商发行的货币而已。大明从海禁的外贸官营,到海禁外贸杜绝官营,到不承认海贸私营合法,到承认白银是合法货币,到承认海贸私营合法,到一条鞭法。资本的能量大肆扩张,一步步侵吞朝廷权力。一路走来,财税体系步步后退,苟延残喘,直至一命呜呼。
无论是官营海贸,还是私营海贸合法,朝廷要收上来海关税,前提就是强大的海军,能控制广大的沿海贸易。大明海军,在宣德年间,就已经被拆毁废弃,哪里能管控的了海贸?海上的枪杆子不在朝廷手里,跑到了私人手里,自然海上的钱袋子,也不在朝廷手里了,枪杆子才是钱袋子的依靠。 但是,世界各地的白银又源源不绝的流入大明,请问,这些白银在谁手里?你从老百姓手里,征收白银,不就是强迫老百姓,把自己的财产,劳动,出卖给这些白银多的人吗?然后换取一点可怜的白银上缴。老百姓无缘无份,就承受了两重剥削。
最后,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如果,现在法律规定,所有税收,都必须缴纳美元。是内地的百姓高兴,还是沿海的出口贸易商呢?带入一下,你是陕北的农民,小商贩,企业,让你交税用美元,你啥感觉。所以,能理解为什么一条鞭法以后,内地,西北,东北开始乱了吧?不反还有天理!
隆庆元年1567,承认白银为法定货币(相当于承认美元为合法货币);万历九年1581,一条鞭法推广全国,田赋,徭役等合并征收白银(相当于现在收税一律交美元)。我们作为现代普通人,都知道这样搞,迟早要完蛋,明代朝廷那些聪明绝顶的阁老大臣们,能不清楚?说到底,是屁股的问题,非不能也,实不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