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在前文中提到的,为什么杜特尔特要尽快请全球知名律所做为其辩护团队的原因。今天我还要说一点,不但要请,而且一定要请美国的律所,比如贝壳·麦坚时;要么请英国的也行,比如富尔德。为什么要请这两个国家的呢?原因很简单,这两个国家都和荷兰相互免签,律师团队进出荷兰比较方便,而且每次都能够停留90天,便于案件沟通和开展辩护工作。另外,和杜特尔特见面也比较容易。 请这两个国家的律师团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和英国对国际刑事法院有着天然的影响力,这两个国家的顶尖律所人脉比较广,认识很多重要大人物,有这样的律所介入,国际刑事法庭自然忌惮三分。另外,这些律所可以利用自己的人脉方便对案件施加影响力,有利于判决结果。
杜特尔特,以身入局胜天半子小马科斯头都大了,不过,杜特尔特这波操作确实玩得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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