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发生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相亲纠纷事件。从奔现到纠纷,仅用了几天时间。这究竟是一起始料未及的意外,还是一场蓄谋已久的“仙人跳”?让我们来看看这场“相亲”背后的故事。 案情回顾 “年纪大了,找个人陪伴也挺好。”45岁的离异男子赵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同龄的未婚女子刘某。 赵某没想到,刘某出乎意料地主动。第一次见面聊得很投缘,刘某竟主动提出去酒店。赵某虽然觉得有点突然,但想着也是成年人了,也就顺水推舟。 一场露水情缘之后,两人你来我往,互留了联系方式。半个月后,二人再次约会。这一次,依旧是刘某主动提出要去酒店。 谁知这一觉醒来,事情就变了味。“我身体好难受,你得负责!”刘某一改之前的温柔,开始向赵某索要医药费。 赵某一开始还安慰她说可能是太累了,但刘某坚持要钱看病。无奈之下,赵某给了她1000元。 “这点钱不够,我现在浑身都不舒服。”刘某继续向赵某施压。三天后,赵某又给了500元。 谁知道刘某胃口越来越大,竟然直接跑去报警说被“强奸”。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双方是自愿关系,不予立案。 刘某不依不饶,转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赵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20万元。“你把我害成这样,这点钱算少的了!”刘某义正词严地说。 赵某傻眼了:“明明是你主动的,我都给了4900元了,你还想怎样?”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刘某在公安机关报案未获支持后,转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额赔偿,其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赵某主动给付的4900元医药费已体现了适当关怀。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认为赵某已支付的4900元体现了公平原则。 案件看法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相亲交友需谨慎,过分主动的“艳遇”背后可能暗藏玄机。 也有网友认为:“男方也要警醒,陌生人第一次见面就去酒店太草率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
媒体报道了某为的两个麻烦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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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辉
四千九两宿贵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