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经朋友的介绍,与女老师认识,两人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交往期间,

老六看社会事 2025-03-16 20:50:28

广东广州,男子经朋友的介绍,与女老师认识,两人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交往期间,两人多次拍摄隐私照片及视频。岂料,该视频被男子的老婆发现。为了挽回婚姻,同时也为了警告女老师,男子的老婆将两人的照片、视频投诉到女老师的工作单位、家人的手里。女老师颜面尽失,遂将男子与其老婆告上法庭,请求停止侵害隐私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法院一审认为视频传播范围较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驳回了女老师的诉求。可女老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了!

(案例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喻某是一名律师,在朋友的介绍下,与女老师周某相识。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在交往期间,喻某多次拍摄两人的私密照片以及视频,并将其储存在U盘当中。

岂料,喻某的妻子刘某,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这个U盘,并将其里面的内容进行拷贝。

为了挽回夫妻感情,同时也为了警告周某,刘某向周某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了投诉。不仅如此,还给周某的家人写信。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 刘某直接将视频证据也一并提交。

周某知道后心理压力很大,认为自己隐私权已经被侵犯,遂将喻某、刘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人停止侵害、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周某所依据的,正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 的,被 侵权 人有权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

法院一审认为,周某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具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理应知道与喻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有违公序良俗,自身存在过错。

刘某作为喻某的配偶,发现两人之间的关系后,向周某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投诉,其行为具有合理性。不过向周某家人传播周某隐私视频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规定,“认定行为人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传播的周某隐私视频,均是与周某具有特定关系的个人,没有构成严重的后果,故一审判决,驳回周某的诉求。

宣判后,周某不服提起上诉,并提出以下理由:第一,刘某所散布的视频,从拍摄角度上看,均是偷拍。且喻某造成视频泄露,自身具有重大过错。

第二,刘某具有向不特定对象散布案涉侵权视频的行为及主观故意,已构成对周某的骚扰。将视频发给其家人,具有明显将案涉视频扩大散布的行为。

第三,刘某、喻某的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民事主体对周某的社会评价,给周某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应当向周某赔偿精神抚慰金。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判决不合理。

法院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刘某、喻某是否对周某的隐私权造成了侵害?

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拍摄角度等为由推断喻某存在偷拍、传播案涉视频的行为,理据不充分,本院不予采纳。

但是案涉视频及相关的录音、图片涉及周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仍属于周某的隐私。刘某未经周某同意,向周某的领导、家人等人传播案涉视频、录音及图片,属于泄露、公开周某的隐私,一审法院认定刘某构成侵犯周某的隐私权,并无不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 阅读:25551

评论列表

不一样的青春

不一样的青春

70
2025-03-17 04:42

破坏别人的家庭就不违法了

用户10xxx33 回复 03-17 23:53
我觉得两个都有错,两个人也得罚

流年似水 回复 03-17 18:10
合法不合理

用户10xxx32

用户10xxx32

58
2025-03-17 04:48

这样的老师教育出来的学生三观是否正确很难确定。

用户63xxx41 回复 03-18 08:38
不要给老师加光环,他们大多人不配!

用户14xxx03 回复 03-18 00:04
这可不是出轨啊。。这是勾引有夫之妇,摧毁别人家庭。这三观基本上等于没有三观了!根本不用说正不正确的问题。。

稻草人

稻草人

34
2025-03-17 06:28

这老师是潘老师?还是仓老师?

用户15xxx66 回复 香水有毒 03-18 01:49
别,正常人可不会当小三[不开心]

香水有毒 回复 03-17 22:41
首先老师是一种职业也是一个正常人,一个正常人都有七情六欲,没有什么不妥!

随薪锁欲

随薪锁欲

28
2025-03-17 11:44

当小三还这么理直气壮,不扒你的皮已经谢天谢地了

真爱一生

真爱一生

24
2025-03-17 01:19

这男的不是单身吗?真是无语了

帮我

帮我

15
2025-03-17 12:35

这个还隐私?

用户10xxx80

用户10xxx80

14
2025-03-17 06:25

老师的骚真是与众不同,令人回味,本人就玩过二个老师,那种滋味比喝八二年拉菲还令人陶醉

用户11xxx63 回复 03-18 05:54
你这种没有教养的东西!你读过几年书!你只是一个臭流氓!臭文盲!

用户10xxx13

用户10xxx13

13
2025-03-17 19:56

狗屎越搅越臭!这种事还有脸大张旗鼓的宣传,真是不嫌丢人!

rt321

rt321

11
2025-03-17 16:46

看不懂了,既然侵权成立,为什么还要维持驳回起诉的一审判决

用户10xxx45

用户10xxx45

9
2025-03-17 11:50

咎由自取,

hyqxnsl

hyqxnsl

8
2025-03-18 14:56

勾引已婚之夫,之妇,婚内出轨,不立法,不严惩,社会越来越乱套,没有道德

用户12xxx98

用户12xxx98

8
2025-03-17 10:36

白嫖

淡淡的迷茫生活52693

淡淡的迷茫生活52693

8
2025-03-17 08:35

怎么联系

深蕴

深蕴

8
2025-03-17 20:22

老师手机号发一下。

文人墨客

文人墨客

8
2025-03-18 16:43

不管事情本身有多大…你到处传播当事人的隐私照片…就该严惩!不应该无视…

用户18xxx81

用户18xxx81

7
2025-03-18 08:30

那个女老师是真的蠢,告男人的老婆不行,就告男人啊。告他把自己的私隐视频泄露啊,既然自己没脸了,也让男人没脸。让男人的同事朋友也知道,这样看男人的老婆还挽不挽留这段婚姻。既然自己不好过,那就大家都不好过。

呱呱

呱呱

6
2025-03-17 11:53

都是恶心的人

超神

超神

6
2025-03-19 04:47

偷情明知故犯,犯法犯了婚姻法理没有人身自由权?带罪之身,再说明知不道德破家庭还去犯!还要什名声什么隐私?动了别人的私生活了

诱点多

诱点多

5
2025-03-17 07:52

老师言传身教

用户12xxx98

用户12xxx98

5
2025-03-17 10:38

男人律师,女人老师,两个都是师,还经人介绍

过客 回复 03-17 16:29
兼职技师。

正在输入

正在输入

5
2025-03-17 10:15

律师

何以解忧唯有金钱

何以解忧唯有金钱

5
2025-03-17 10:31

两个都不是好鸟,结局很舒适[doge]

用户18xxx81

用户18xxx81

5
2025-03-18 08:34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嘛,女老师也将视频和照片发到律师和他老婆的家里和单位呀。

吹吹水

吹吹水

5
2025-03-17 14:32

枉为人师

何枫

何枫

4
2025-03-17 13:08

都是陈老师教的好。做人要做陈冠希,随身携带照相机

用户12xxx98

用户12xxx98

4
2025-03-17 10:48

这不入法律,普通的男女睡一起,你情我愿的

所见眼红

所见眼红

4
2025-03-17 15:01

若要人不知不要做阿二

山泉水1216

山泉水1216

4
2025-03-17 14:47

差评,U盘呢?

我的专属权

我的专属权

4
2025-03-18 07:30

狗血剧看多了[得戚]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4
2025-03-18 15:53

为什么又是公序良俗?自打通奸无罪之后……

用户10xxx67

用户10xxx67

4
2025-03-18 14:36

把照片、视频发出来,给大家评判一下,他们是不是判得不合理,

用户11xxx82

用户11xxx82

3
2025-03-17 18:46

男子白嫖了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3
2025-03-18 11:47

松下裤子老师

辰龙

辰龙

3
2025-03-18 09:44

吃多盐就要抵得渴

范统天下

范统天下

3
2025-03-18 07:46

为人师表,太不要脸了

南飞雁

南飞雁

3
2025-03-17 10:43

渣渣

用户17xxx16

用户17xxx16

3
2025-03-19 17:45

喻某身为律师,明知故犯,这样的律师就没有错吗?

用户18xxx43

用户18xxx43

3
2025-03-17 17:09

与人通奸轧姘头还轧出理来了

海阔天空

海阔天空

2
2025-03-17 09:03

咎由自取,活该

用户10xxx01

用户10xxx01

2
2025-03-17 23:54

简直就是恬不知耻,“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xc水中鱼

xc水中鱼

2
2025-03-18 21:28

重要的是律师

用户10xxx81

用户10xxx81

2
2025-03-19 17:40

这是男的欺骗了女生,明知自己有夫妻踩踏脚人为师的老师做妾太不讲道德了。那个老师怎么没查清楚男生是什么才合适

大鲨鱼

大鲨鱼

2
2025-03-19 16:40

现在男的搞婚外情已经非常普遍,排除没钱的有病的,把责任推到女的身上有失公理

凌偕盛

凌偕盛

2
2025-03-18 20:53

男的不应该拘留、犯重婚罪吗?

Winer

Winer

2
2025-03-17 12:20

真蠢,生个孩子出来原配就告不了!管不住裤头也要用脑子吧,唉,女的蠢成这样,人类还是灭绝了吧!

等等

等等

1
2025-03-19 22:55

老师,找我,保证不拍视频

老六看社会事

老六看社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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