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关注你好久了,想投稿咨询个问题,我对象妈妈买了一套房子,写了她自己的名字,有40万贷款。
后续谈结婚的事宜因为我要求有自己名字的房子,所以对象妈妈同意把房子改成我对象的名字,但因为房子刚买一年,没有满五唯一,如果走买卖的话需要很多的税费,所以只能走赠与过户,赠与过户房子还不能有贷款,所以我对象自己借了钱和一部分的信用贷还了贷款,走赠与过户。
但是还贷款的这40万是需要我俩结婚后慢慢还的,因为我父母给我陪嫁20万,我就想说把这20万给他还上房款,这样就还有一小部分贷款了可以慢慢还,结婚后再把房子加上我的名字。
求大家有没有比较懂的帮我分析下,这样复杂的情况下如果几年后要离婚,我的这20万出资和我们婚后还贷款的部分能不能要回来属于我的部分?或者在我们结婚前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