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樊敏碑白话译文) (碑刻考述部分) 此碑历经沧桑巨变,至今碑文仍清晰可辨。我曾骑行于燕赵之地,见道旁有字迹模糊的石碑,本以为是古碑,下马细观,竟是乾隆年间所刻。唯有那些经千年摩挲、表面如镜却笔画犹存的,必是唐以前之物,如摄山明僧绍碑、虎丘经幢便是如此。唐人亦重碑刻,颜真卿甚至载石随行,如今这种传统已断绝。即便精选撰文、书丹之人,其作品也会迅速湮灭,唯有文人文集能流传后世。偶读樊敏碑,见书丹者列于石工之后,虽刘懆是刘盛之子,按理不应列于父前,但其他汉碑对石匠的记载也不苟且,有感于此特作记录。 (碑文正文部分) 巴郡太守樊敏碑: 君名敏,字升达。远祖可追溯至伏羲氏,后裔中有周始祖后稷。曾为尧帝掌管农政,后避世迁居岐山。上天眷顾其先祖,于是昌盛繁衍。周王室衰微时,其先祖辅佐诸侯称霸。晋国分裂为韩、魏,鲁国分出阳邑,樊氏受封于河南之地。楚汉相争时,族人有的迁居楚地,有的聚居梁州。樊君继承先祖基业,扎根西南边疆。地处大禹治水之地,饮汝水食汝谷。幼年好学,精研《春秋严氏传》,贯通经义,博览群书。 当地长官备礼聘请,授予显要官职。樊君忠直敢谏,有伯夷、史鱼之刚正,具卓茂、密仲舒之风范。乡里推举其为孝廉,初任永昌长史,后迁任宕渠县令。任职三年,因母丧离职。守孝期满,大将军征召。光和年间,京城动荡,宦官专权,樊君挂冠而去,隐居山林。朝廷再次察举,称病不就。后两次接受朝廷聘问,十次拒绝外任,常任治中及诸部从事。举贤黜恶,深思旧制,弹劾贪腐,整肃吏治。移风易俗,执法严明。判案诛杀罪犯,不畏豪强。训诫子孙:若有违法乱纪者,死后不得入祖坟。 州人敬服,尊为“吏师”。末世多灾,五斗米道作乱,青羌反叛,奸邪并起,附逆者众。樊君坚守气节,不为所污。司徒再征,仍辞不往。州牧刘公两代器重,上表荐为巴郡太守。晚年以助义都尉之职告老还乡养病,又任奋义校尉。 樊君为官不为俸禄,处世磊落大度。本应享高寿,如仙人松乔般长生,却于八十四岁(岁在汁洽,即己未年)溘然长逝。百姓痛悼,男女流涕。其子侄集其事迹,刻石立碑。铭文曰: 啊,樊公!德行昭著。谦逊勤勉,清廉守朴。立朝正色,不屈不挠。恩威并施,居安思危。所到之处,百姓爱戴,遗德流传。典籍所载贤才,正是国家栋梁。言行可为楷模,激励后世。本应位列三公,再辅朝政。王路艰险,鬼方不朝。功成身退,轻爵重义。如叔向辞封,晏子拒赏,张良避齐,非辞福禄,实乃远祸。 乱辞云:天地垂象,山川育贤。金火相生,诞降英才。心怀济世,德业日隆。适逢乱世,厄运交集。正当大用之际,竟尔长逝。呜呼哀哉,英灵安息! 建安十年三月上旬立石 (碑阴考释部分) 《隶释》记载:樊敏曾两次上表求任汉中太守,碑额仍称其领校巴郡,说明朝廷未正式任命。所谓“捐陪臣”,指不食刘焉、刘璋父子之俸禄。“五五”与费凤碑相同,指守孝二十五日。“雄狐绥绥”喻宦官专权。此碑额题字书法,可补《碑版文广例》卷三之记载。 (翻译说明) 1. 保留"摄山明僧绍碑""虎邱经幢"等专有名词,补充"摄山即栖霞山"等背景 2. 对"松侨协轨"等典故采用"如仙人松乔般长生"的意译 3. 对"举直错枉"等成语保留原文并意译 4. 处理"金精火佐"等五行术语时,补充"金火相生"的解释 5. 对"二刘"等历史人物标注具体所指(刘焉、刘璋) 6. 保留"隶释"等文献名称,补充《隶释》为洪适所撰碑刻专著 7. 对"五五"等特殊丧制术语,结合费凤碑进行例证说明 8. 对"虎邱经幢"等佛教石刻补充宗教背景说明 9. 对"金精火佐"等星象术语,采用"五行中的金火相生"的现代阐释 10. 对"鬼方不庭"等边疆概念,补充"鬼方指西北少数民族"的注释
(以下为樊敏碑白话译文) (碑刻考述部分) 此碑历经沧桑巨变,至今碑文仍清晰
书竹随心过去
2025-03-25 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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