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2022年,杭州一男子在工地,一处没人的墙角小便,怎料一女子刚好路过,她感觉男子在侮辱自己,随后女子不仅报警索要赔偿,甚至还提出了两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要求。 2022年在杭州一处忙碌的工地,建筑工人们为城市的建设挥洒着汗水,每一天都在重复着繁重的劳作。 对于在工地干活的王先生来说,这原本只是普通的一天,却因为一次尿急,让他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纠纷之中。 那天中午王先生在搭建铁架的过程中,因喝了大量的水,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尿急,然而工地上的厕所距离他工作的地方较远。 他便四处张望,发现了一处偏僻无人的墙角,在确认周围暂时没有人后,王先生快步走到墙角,开始方便。 不巧的是就在此时,一位女子刚好路过这里,但是女子离这个路有40米远,她不经意间一抬头,就看到了王先生在墙角的行为。 女子瞬间觉得心里极度不舒服,一种被冒犯和侮辱的感觉涌上心头。 在她看来即使是在工地这样相对粗糙的环境里,也不应该出现如此公然的不雅行为,何况自己还是个女性。 女子顿时怒火中烧,冲着王先生大声斥责起来,满脸通红地向女子解释自己实在是尿急难忍,而且以为这个角落不会有人经过。 但女子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解释,她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践踏,心中的愤怒难以平息。 女子越想越气,当天便选择了报警,女子说根据自己家乡的规矩,要求王先生对她进行赔偿,不仅如此她还提出了两个在王先生看来十分奇葩的要求。 一是让王先生给她买一套新衣服,她认为看到那一幕后,自己身上的衣服都变得晦气,另一个是要王先生在工地上放鞭炮,为她驱除所谓的 “晦气”,此外,她还索要3060元的精神损失费。 王先生对女子的要求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奈,他觉得自己只是因为一时尿急,在无人的角落解决了一下,并非有意冒犯女子。 而且在工地上,大家有时因为厕所远,在隐蔽处临时方便一下的情况并不少见,以前也从未出过这样的事,但面对女子的坚持和警方的介入,王先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从法律层面来看,王先生在公共场所的这种行为,虽然可能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情节恶劣” 的程度,但确实有违社会公德。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女子作为被侵权人,坚称自己的精神受到了严重损害,因此有权要求赔偿。 在警方的调解下,王先生最终无奈地同意了女子的要求,赔偿了3060元,也为她买了新衣服并放了鞭炮。 此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一位网友说:男主家的规矩,被别的女人看了就要把看的那个女的娶回家。 另一位网友说:有的男人就算看到你,他们也不管,该怎么解就怎么解。 还有的网友表示:怎么能遇到这样奇葩的女人啊,换成我就告她偷窥我隐私了让她赔钱给我了。 这场因尿急引发的风波看似就此平息,但却在两人心中都留下了印记,也引发了周围人对于在公共场合行为规范以及如何处理类似纠纷的思考。 它提醒着人们在任何环境中,都应尽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感受和尊严,避免因一时疏忽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这赔偿太意外!目睹这场闹剧,你有何感触?点赞吐槽奇葩要求,转发警示他人,评论区畅所欲言,关注我,直击社会万象。 参考资料:长沙政法 男子墙角小便,女子撞见要求赔3060元精神损失费,男子:纯属讹人
“太冤了”2022年,杭州一男子在工地,一处没人的墙角小便,怎料一女子刚好路过,
乐宝侃世界
2025-03-27 1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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