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刑事法官同学说她办理一起涉及50余人的网络诈骗案件,除了5名管理人员之外,其他45人均系公司员工,从事接打电话等任务,领取固定工资。 审理期间,上述45名员工均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工资,法院认为上述人员均系从犯,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适用缓刑,遂致函45名员工居住地的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评估。 结果,除了2人通过评估,其余43人有5名未通过评估,另外38人均未回复。 她说社区矫正评估是判处缓刑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现在不是通不过评估,就是杳无音信,让法院在量刑方面备受掣肘,很难收到法律效果无社会效果的统一。 友友们,你们说呢???
防不胜防的商业诈骗[捂脸哭]消费者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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