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小学副校长安排残疾的儿子,做学校文印室工作,他家居家办公,一工作就工作了16年,副校长退休之后,他儿子竟然也被辞退了,他儿子不服,起诉学校要求赔偿6万元。
3月28日,齐鲁晚报报道了这件事情。
老陈本来是小学校长,他退休的时候,看着自己残疾的儿子还在学校工作,就非常的担忧,没有了他的庇护,他真不知道儿子还能不能干下去,如果儿子干不下去,又该怎么办呢,一个残疾人出来也不好找工作。
果然他的担忧不是多余的,他退休不久之后,他儿子真的被辞退了,这给他们家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曾经老陈是小学的副校长,妻子是教师,正好学校文印室缺人手,这份工作,他的儿子也能做,他也利用自己的关系,把儿子安排进学校工作。
儿子有了工作之后,整个人都开朗了很多,也自信了很多,工作起来也非常高兴。
他也很珍惜这份工作,虽然他无法到学校工作,但他可以居家办公,反正这份工作,他一做就做了16年,如果没有热爱,他真的无法做那么长时间。
毕竟小陈在老陈和母亲的教导下,他很清楚自己的具体情况,好不容易得到这份工作的机会,他自然很珍惜和努力。
正是由于他的身体条件不如正常人,又是靠父亲的关系才得到这份工作的,他只有把这份工作干好,才能让众人闭嘴,才不会让父亲母亲为难。
他一心一意投入到工作中,一干就干了16年,因为工作也没有出过什么失误,父亲和母亲工作也顺利,他们一家三口有了稳定的收入,一家人其乐融融。
可是,小陈怎么也没想到,父亲和母亲才退休没多久,学校就嫌弃他了,根本不念他这16年来的付出,说把他辞退就把他给辞退了。
他真的很不服气,16年了,他也为这份工作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如今轻易被辞退,他觉得学校是在违法辞退他。
他觉得自己虽然一开始的时候他和学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16年来的工作,他和学校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这个学校得承认。
他也不想失去这份工作,毕竟以他的身体条件,要到外面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也是非常难的。
但没办法,父亲母亲已经退休了,他在学校里也没有靠山了,别人想让他辞退,腾位置,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情,胳膊拧不过大腿啊。
只是他不甘心,学校说辞退就把他给辞退了,这是违法辞退,学校得赔偿他的损失。
但学校辞退他的理由很简单,小陈是残疾人,他拥有这份工作,不过是因为他父亲曾经是副校长,这是学校照顾他,小陈和学校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当时学校只是口头和他约定,他可以居家办公,学校按最低标准工资发放,但是,学校其实是不定期地给他发放工资的,而且学校还会给他发放不同的福利,所以学校没有违法辞退他。
小陈不服起诉了学校,只是一审败诉了,他又上诉了。
在小陈看来,他和学校之间是构成合同关系的,那么学校因为他父母退休而辞退他,这属于违法辞退,就应当赔偿他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实不管小陈是如何进到这个学校工作的,他在这个学校工作了16年,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彼此也是有劳动关系的,学校突然辞退小陈确实属于违法辞退。
二审中,小陈也胜诉了,学校要赔偿小陈6万元的损失。
那么你认为学校应该赔偿吗?(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