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伤本应是医疗从业者的神圣使命,医院也应是人们寻求健康庇护的可靠港湾。但当信任被无情践踏,患者的希望化为泡影,我们不得不质问:究竟何处才是安心之所?
7月4日,据新京报报道,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一家卫生院,有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给多人注射。受害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花费近4000元在涉事卫生院接种三针疫苗,但接种完成后却查询不到任何接种记录,报警后,给其打针的卫生院职工承认是用的生理盐水。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家卫生院在事件败露后的回应。将如此严重的违规行为简单归结为职工个人行为,试图以此撇清关系,这种信口开河的甩锅之举,实在难以服众。且不说该职工在卫生院工作长达十年,卫生院对其工作范畴和行为理应有所监管。即便她是文职,在没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卫生院怎能让其随意接触并进行疫苗注射操作?这其中暴露的管理漏洞,卫生院岂能视而不见?
再者,依据《刑法》规定,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需接受相应处罚。既然是卫生院的一员,其行为就与卫生院的管理和监督息息相关。试图以“个人行为”来逃避责任,无疑是对法律和公众的蔑视。
另外,这一恶劣事件的发生,绝非卫生院一家之责。该县卫健局亦难辞其咎。作为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规范运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起事件中,若监管不力、失察失职,同样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在这场关乎民众健康与信任的危机面前,任何的推诿与逃避都是对公众的再次伤害。卫生院和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反思,勇于承担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弥补过错,加强管理与监督,重建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莫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莫让民众的健康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和推卸责任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