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霍尊事件终于有了结果:“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了解到”,前女友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这件事一直十分诡异,都是所谓的“知情人士”透露,而没见到官方的正式说法。
这次,“知情人士”出示了一份《立案告知书》,上面却有“仅供xxx阅卷使用”的水印,而不是给当事人的正式文件,日期是2021年9月18日。
还有一份《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日期是2022年12月22日。
当时,几个大V大张旗鼓地声称“已经立案”,就是拿不出官方文件。这么晚才拿出来,有何用意?
根据新闻描述:
据知情人透露,霍尊倾向于给陈某出具谅解协议书,让其能够获轻判甚至免于起诉,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和解程序尚未完成。另一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陈某敲诈勒索案确已立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目前还未起诉。
一方面“倾向于出具谅解协议书,让其能够获轻判甚至免于起诉“,另一方面”双方未达成一致,和解程序尚未完成“。
由此可以看出,出具谅解协议书是有条件的,可能涉及保密条款!
两人认识了八九年,多多少少知道对方一些隐私。
对于陈露这个素人来说,隐私没那么重要;而对于霍尊来说,可不想这些隐私被公众所知。
2021年8月14日,霍尊已经宣布告别演艺工作。
既然退圈了,隐私曝不曝光也无所谓了!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天天都有稀奇古怪的奇葩事发生,稀缺的流量是不会过分关注退圈艺人八卦的。
这只能说明,霍尊复出的愿望十分强烈,毕竟娱乐圈的钱太好挣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明星还是素人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道德对于明星的标准要比素人高很多,霍尊事件中曝光的“沪上情欲流”微信群里不堪入目的对话记录,使得他的复出根本没有可能!
但他心存侥幸,请了几位名声不佳的大V帮助洗白。
这些辩解见仁见智:你说人家剪切对话记录,人家也可以说你剪切;你说口嗨,有人相信,更多人不信。
如果说以上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罗生门,但有一点是无论如何都洗不了白的,那就是霍尊和琵琶精的关系。
聊天记录显示:霍尊曾经和琵琶精在私人电影院“夯了”!
琵琶精是谁?
2020年广东卫视《国乐大典第三季》参赛选手施冰岚,而霍尊是“寻乐人”。
主办方花重金请你,你却利用职权和参赛选手在私人电影院“打夯”?中间有没有利益输送?
霍尊方解释,这是新女友。
那么问题来了,谁会把自己正儿八经的女朋友放在群里让“兄弟们”评头论足?
逻辑无法自洽!
出事后,两人成了利益共同体,被迫“在一起”。
去年6月20日,两人合作了一首很有争议的歌曲。
今年5月16日,两人官宣恋情,说在一起两年了。
当天,霍父火风称儿子结婚时间将近。
第二天,霍尊发文回应,得看人家小岚同意不同意;还说稀里糊涂上了热搜!
心不甘情不愿的!既想利用女友关系洗白,又自视甚高,看不上人家。
一切都是为了复出做铺垫!
然而无论怎么折腾,霍尊都没有复出的可能!
首先,人设已经崩塌,没有了商业价值。
表面上仙气飘飘的国风少年,暗地里却经常说污言秽语。
其次,得罪了同行,谁还愿意和他同台演出。
第三,得罪了电视台。
三线收视率的广东卫视也很努力,花大价钱搞了一档高质量的《国乐大典》,结果出了这种事。
今后,人们一谈起《国乐大典》,就会想起“琵琶精”,你让主办方情何以堪?
法律约束是刚性的,而道德约束是弹性的,可大可小。
那么,道德对于艺人的约束力是大是小呢?
网络大V的看法根本不重要,关键要看衣食父母的态度,特别提供工作机会的电视台!
电视台负责人不是根据个人喜好决定是否给艺人工作机会,出发点在于争取最大的受众以提高收视率,这就不得不考虑社会普遍适用的公序良俗。
他们会认为霍尊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吗?
请他上节目,观众打出各种讽刺的弹幕,多尴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