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嫌疑犯朱军反诉受害人弦子一案,将于本月25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初次开庭。
这个案件的双方,一个是号称央视名嘴、道德楷模、红遍全国的正人君子,一个是院校学生、草根贫民、天下遍布的寻常弱女,两厢在当今社会的人脉、能量、势头上绝不在一个档次,更何况,前者的主旋律面孔一直受到上流人物的青睐,比如范大师,是正能量的一顶标杆,某文化的一具图腾,他们之间的法律较量,一定是而且必须是正能量和负能量的较量。既如此,正能量若不战胜负能量,又何谓正能量呢?故此,这是绝对值得围观的一台好戏。
恐怕也正是如此的缘故,朱君子的高贵内心常常爆棚,他也不相信自己一个西装革履、举手投足都很高贵的正经人会去垂涎乃至猥琐强侵一个草根民女的美貌,一个台上常常哽咽着深情着的国字脸怎么可能这样下流呢?毕竟自己很把自己看成某色贵族的一员,尽管他们未必承认,至少,也是社会名流吧。既是社会名流,不该受到一介民女的仰望?民女若受垂青,不该惊宠?何竟至于报警让一张风雅脸斯文扫地呢?
想来朱君子输不得道德家的尊容,权衡再三,终要以攻为守了。凭借自己主旋律面孔的影响,正能量名嘴的价值,孤注一掷决战草根弱女,来个“此案原是万事空”的咸鱼翻身也未尝不可。这不是不可能的,当初事发时,不就已经露了麒麟下的马脚么?比如有警官面告弦子,说“朱军是正能量,要考虑这件事的影响。” 更甚的,是一拨执法此案的人马偷着来到当事人弦子家,施压其父母写下保证书,承诺让弦子不再提及朱君子的咸猪手!……
当然,25日或者以后的开庭结果暂未可知,尽管让人怀疑,毕竟只是疑神疑鬼的猜测,算不得数。不过,这个世界,总有一款可作比对的判案,笔者手头上就有一例,只是,它在美国。
2012年的7月9日,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校外的某处公寓,20岁的华人留学女生熊宜参加了一起同学聚会,后因喝酒过多在公寓内睡着。第二天早晨,被剧烈震动惊醒的熊宜惊恐地发现,昨晚共同赴会的22岁华人留学男生贺朗正在强奸自己!熊宜随即报警。警方赶到后,在熊宜的身上取到了贺朗的精液,立刻将贺朗拘捕。案发时,两人都是加州大学的在校生,且均为苗族。
这起案件,2015年和2016年(不得不惊讶美国司法流程的论持久战了)分别进行了一次庭审,由于陪审团意见不一,导致无法宣判。在法庭准备进行第三次审理时,贺朗突然选择承认“武力袭击罪”作为不抗辩条件获得了法律的轻判,即1年监禁和5年感化,并在性犯罪名册上录入档案。
熊宜本以为此案到此告结,谁曾想,树欲静而风不止。2016年7月,距离法庭判决不过月余,贺朗竟以诽谤罪向加州法院反控熊宜,理由是,熊宜在脸书等社交媒体上一再指称自己是强奸犯,令苗族社区疏远自己,给自己精神上情绪上造成极大困扰,因此对熊宜提起反诉并索400万美元的精神赔偿。
很开眼吧?一个强奸犯,在法律框架下选择了承认“武力袭击罪”的判罚,就以为自己真的抹去了“强奸”的犯罪事实,竟然反攻倒算要起诉受害人对他的“诽谤”!这世道真是不得了,人若不要起脸来,什么都挡不住!
当然,这是在美国,贺朗反诉的最后结局果不出所料。负责此案的加州法院斯蒂芬.伯里法官只用了半个小时就驳回了贺朗的起诉,不予受理。理由非常明确:一.因性犯罪服刑并被录入名册之人不可起诉受害人;二.以事实为基础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法律保护;三.贺朗及其律师所供的证据不足以呈堂初审。
或许,强奸犯贺朗这才意识到打错了算盘。那么,“打错了算盘”的结局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呢?没有!
熊宜和她的律师麦克雷格.斯科特以受害人无辜再度受害、犯罪人毫无悔改意向等理由对贺朗提起民事诉讼反控并索偿,经过加州法院4个工作日的聆讯审理,最终裁定熊宜胜诉并责令贺朗支付15.2万美元的民事赔偿。熊宜得知胜诉后非常高兴,她说:“这个判决很重要,它还了我一个公道,这是性侵受害人的胜利,更是社会正义的胜利。无论什么人,只要犯了罪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熊宜的律师斯科特更是非常深刻地指出:受害人反成为被告的背后,是大学和法院没有有效地维护她们的权益及很好地保护她们,所以,她们便转向寻求在社交媒体曝光侵犯者的行径以期获得帮助,这就给性侵犯者提供了指控受害人“诽谤”的口实。我之所以愿意免费为这个案子辩护,就是想向社会发出一个讯号,这种事情绝不能容忍!
判决此案的斯蒂芬.伯里法官也说:有些性侵嫌疑人受到指控后,会利用自己的某种优势或法律的缝隙反诉受害人,借机为自己洗罪,这不是法律想要的结果。因为这易造成一种受害人不敢站出来指控性犯罪的社会趋势,这是纵容犯罪冒犯正义,不符合公众、特别是弱势公众的利益,好的法律不该如此。
鸡飞蛋打的贺朗,这个时候是不是才终于明白:机关算尽的聪明在美国的法律面前,原来竟是如此水土不服!早知如此,你又何必跑到美帝国主义那里去呢?真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