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能安监二字〔2023〕1026号),自治区能源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对白音华一号露天煤矿、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进行了智能化验收,2个煤矿均达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验收结果。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
附件:煤矿智能化验收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煤矿智能化验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