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大结局:
庄国栋另娶她人,听到黄亦玫要嫁人,跨越2300公里去抢亲。
美化女主为什么必须丑化男人?
我喜欢庄国栋。
就是每个人年轻时候最喜欢的男人的样子。
他没有错。
男人要有自己的事业。
他的原生家庭让他不能做一个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不可能为了爱情牺牲自己的前途。
只是,他和玫瑰都年轻,不愿意做出一点点让步或者妥协。
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我们。
其实,男人的事业从来不仅是养家,而是他内心爱的能力的沃土。
女人喜欢的男人优秀之处,都是他的能力所展现出来的。
规划能力,和细节素养,来自成就的自信…………
女主却希望男人全部放弃以后,只剩爱她。
有人不喜欢果冻是因为,他遇到事情的解决方式是先让玫瑰冷着。
然后再来强吻,解决问题。
有人说,玫瑰不是要事事报备。
要的是,我跟你是一对。
你可以去事业为重,应该先跟我商量,而不是等我发现。
我有过五六年异地经历。
看见他们异地,让我想起了异地的时候。
一个好处就是,你去看他的时候,他会格外的对你好,心疼你。
珍惜你。
把平时陪不了你的会在见面的时候都做了。
就像剧中果冻,对来法国看他的玫瑰一样。
这样美好的感情,不知道女主为什么就狠心放弃,而去选择了一个方协文。
呵呵。
有人说他自私。
我觉得,自我是优秀人的通病。
但不妨碍爱你。
亦舒小说都这样,女生的学历只是给女主贴金的一种方式,没一点卵用,对女主的人生导向,以及能力没有一点帮助。
说实话,我没觉得庄国栋是渣男。
他只是规划了将来两人的人生。
黄亦玫还是太年轻太任性了。
她能为了读研而放弃工作,那为什么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工作去法国读研呢。
再说她搞艺术的,肯定是在法国更有发展有前途啊。
法国有更多机会,和庄国栋在法国一起发展,如果感情更深,那二人就结合。
如果中途散了,至少为爱努力了,才算是轰轰烈烈爱一场。
我觉得,四位追求者,无一人真爱黄亦玫,才是全剧最狠的地方。
电视剧这种搞法是有问题的。
写大女主为什么必须丑化男人呢?
庄国栋原著是个大学老师,当时有未婚妻,他和黄玫瑰玩暧昧,而不是真的恋爱。
所有男角色现在都为了衬托“大女主”的“完美”而有各种鬼胎。
太无聊了。
我觉得,被美化的是黄亦玫。
原著两个人都承担了道德瑕疵。
黄玫瑰是十七岁的女孩子,她不懂,庄应该负更大的责任。
后续她有成长,有改变。
但是现在剧里呢?
好像都是因为庄要去法国,所以两个人分手,黄亦玫完全没有什么责任。
这个剧里的女主角是个完美空虚的假人。
你们真是一个大结局比一个大结局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