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事实证明,周总理和李四光的判断是准确的。
1967年3月27日,河北省河间县发生6.7级地震,震中在天津大城县与河北沧州专区的河间县交界,共造成19人死亡,重伤180人。
地震发生后,周总理听取了国家地震局的汇报。
3月29日,也就是河间地震两天后,李先念副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传达了周总理指示:
“要密切注意京津地区地震动向。”
这个指示,就是一个分水岭,从此开始,京津唐渤张地区防震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67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国家科委设立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地震预报。
1967年12月1日,根据聂荣臻副总理批示,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更名为“国家科委地震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国的地震预报和抗震科研工作。
1969年5月10日,北京延庆县张山营公社的一口水井突发异常:一夜之间,水位竟一下子上升了三米。
周总理非常重视,一天内先后三次询问情况,并在简报上批示“要密切注意,有情况及时报告。”
一个小小的吃水井水位上升,竟然引起国务院总理的高度关注,足见总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1969年7月18日,渤海湾发生7.4级地震,这对京津地区的震情又是一个有力提示。对此,石油部在唐山设立了地电观测台。
此后,震情悄悄向西南蔓延:
1970年1月5日,云南通海发生7.7级大地震,造成15621人死亡。
1月17日,全国地震工作会议召开,周总理亲临会议指导。
在这次会议上,京津地区被列为要确保的地区。
周总理在会上说了一句话:“北京是个地震窝子,再不能建大建筑了。”
1971年9月20日,国家地震局正式成立,建立了专门针对华北和京津地区的专属地震专业队伍。
1972年12月18日,广东省新丰江地区发生4.5级地震,震级不大,地点却很关键,因为震中在新丰江水库附近。
水库成为震中,足够吸引眼球。
时任国务院科教组组长的刘西尧做出批示:
“最近又有什么大震迹兆没有?又有近三年无破坏性大震了。望千万注意,切勿松懈,切勿麻痹大意。”
“1970年地震会议后,地震工作是有显著进步的,现在好像进步又不大了,望科学院、地震局认真研究一下,怎样使地震工作来一个较大进步。”
1973年1月11日,国家地震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对地震台站仪器运转情况、速报畅通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阻碍地震预报进步的因素。
文件后有个附件,题目叫《关于近期地震趋势的意见》,里面有这么一段话:
“华北及西南地区近期有可能发生五级左右的地震。1973年前几个月,邢台——邯郸及河北、山西交界一带地区;晋西北、冀西北地区;渤海及沿岸地区有可能发生5级左右地震。”
事实上,这次趋势判断是不准确的,广东新丰江地震后来被证实,就是一次因水库注水引发的地震。
1973年2月6日,四川省炉霍县发生7.9级大地震。
由于地广人稀,造成的伤亡并不大(死亡2175人),但这么大的地震,不但领导之前有批示,地震局还没有报出来,可想而知,他们的压力有多大。
有了压力,才有动力,就要采取措施。
1973年4月,国家地震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全国各地中期地震趋势提出意见。
这个做法很值得商榷了:地震中期预报是基于已有事实提出的预测,应该是主动性的,以行政命令方式,让各地提地震预报意见,靠谱吗?
但,是任务就必须要完成。
北京地震队提出的意见是:1973——1974年间,华北及邻近地区将发生7级左右地震;
河北地震队提出:怀来地区近年内有发生6.5级地震的可能,1973年可能在怀来或山西发生5级左右地震……
很遗憾,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中短期预报都不对,更没有一个单位预测到三年后的唐山大地震。
地震局提了很多预报,却一个也没发生,造成的结果就是连地震局都怀疑自己的能力了。
1974年2月,国家地震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胡克实被任命为国家地震局党的领导小组组长,局长仍是刘英勇。
在随后召开的国家地震局会议上,胡克实了解到,在1972年的临汾会议上,有人担心京津唐地区可能有大震,当即做了表态:
其他问题可以先放一放,这个问题要专门研究,若情况属实,要上报中央。
1974年6月7日至9日,国家地震局召开了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形势会商会。
多数人认为,近一两年内,有发生5—6级地震的可能性,京津地区和渤海北部被列为7个可能发震的地区中的两个。
会后,组建了“京津唐张”和“渤海地区”两个协作组,目的是加强协作,监视震情。
1974年6月15日,中科院给国务院打了份报告,题目叫《关于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形势的报告》,通报了会商会情况。
那时,国家地震局归中科院代管,因此,报告要先送中科院,再由中科院报国务院。
报告中,把对华北和渤海地区未来地震趋势的三种意见归集到了一起:
第一种意见:近期华北地区将有5—6级地震;
第二种意见:华北地区的地震强度为7级;
第三种意见:华北地区不可能发生5—6级地震。
报告报到国务院,国务院将该报告做了全文批转,发到华北及相关地区革命委员会,要求做好防震准备。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国务院69号文”,发文日期是1974年6月29日。
可能有人会问:国务院都发文了,说华北地区近期有地震,这不证明了唐山大地震报出来了吗,为什么还造成那么大的损失?
事实是,唐山大地震前,也就是1975年,辽宁海城发生了7.3级地震。
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海城大地震就是国务院69号文提到的华北地区大地震,既然1975年海城已经发生了大地震,第二年,唐山绝不可能发生大地震!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