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要追溯到2023年9月的一天。谭某夫妇在外遛狗时,他们见路上行人不多,就放开了牵狗绳。狗狗却跑向路人陈某某,而陈某某见状心生惧怕,为躲避狗慌不择路跑向了旁边的机动车道。也正是这时,路上一辆轿车疾驰而来,陈某某被撞身亡。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的二审期间,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事件最终结果是,谭某夫妇愿意对事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向陈某贵等陈某某的亲属4人赔偿45万元。
近日,事件就这样完结了。但不少网友认为,除去赔偿死者陈某某的家属45万元外,还应该对谭某夫妇进行适当的刑事追责,理由是没有对狗管束好,以至于造成路人死亡事故。
另外,也有部分网友好奇,近年来狗伤人事件频出,大多数原因是因为没有牵绳,没有对狗进行应有的约束造成的,为何城市内不禁止养宠物狗或者出台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个事件甚至令一些网友认为“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不养宠物狗”,他们可能认为养狗是一种潜在的负担。
回到事件,谭某夫妇未能妥善管理自己的宠物狗,导致狗脱离绳索,对陈某某造成惊吓,进而引发悲剧。正常情况下,宠物所有者应该对宠物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所以调解下狗主赔偿45万也是应该的。
过失致人死亡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在这个案件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综合考虑谭某夫妇的过错程度、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法院可能认为谭某夫妇的过错尚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尽管如此,对于城市养狗、文明养狗这事,真的要严格约束起来了,时不时发生的狗伤人事件带来的教训还不够痛心吗?
#头条开新年##社会百态##养狗##我要上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