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讲明“剩余价值论”的漏洞

永贞说情 2024-09-20 14:37:56
前面我的主页有文章讲马恩剩余价值理论欠缺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解,工人劳动价格并不是商品产生的剩余价值(劳动生产创造的价值)的全部,甚至是很小一部分,而投资人在兑现自己的“剩余”价值前,已经被“盘剥”了多次,含:政府多种税费、运费、水电、办公、财务费用、职员和工人薪酬福利、营销费、折让、损耗、死库存等等后,才能兑现自己的利益,也很可能收获的是亏损。(详细请看我主页文章) (特别申明:我写此文只是分享我对剩余价值论漏洞的分析,只是希望普罗大众多知道一些很多理论并不是不可质疑的神明之作,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真实的经济规律和逻辑就是:当地劳动力供应的多寡以及技能的高低这二者决定了劳动力的市场价值。而这才是当今世界决定劳动力市场价格的根本逻辑依据。而劳动力价格只是由生产原料转变为商品产生的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也可能不是大头部分。 按照这个逻辑才能解释得通“机器人生产”导致剩余价值中的人工成本可能基本归零。才能解释得通全部机器人生产,只有几个辅助岗位雇员时,难道巨大的剩余价值是由几个辅助岗位雇员创造的吗?那几个辅助岗位雇员就要享受超高的工薪福利吗?那个年代的马恩根本就没有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的概念,所以也欠缺这个时代的理论考虑。 还有就是,拿卷烟行业举例,一支香烟5元,直接成本0.2元,有4.8元的剩余价值,其中(只说大头)税费可能3元,国家拿走,品牌溢价1元,杂费0.3元,剩下0.5元。平均每个工人月生产10万支,每个工人创造利润价值(0.5+1)*10万=15万元/月/人。工人只是干简单重复劳动,可以随时由他人替代,国企可能给8000元/月,私企可能5000元/月,当地平均工资标准4000元(基于相同负荷),那你说5000工资低了吗? 不对,5000工资很合理,因为高过了当地平均而且没有技术难度和更多的负荷!国企8000工资才不合理!因为该国企涉嫌多分国有收益(这样干的国企非常多)给本企业职工! 只有当本地和本行业相同岗位平均工资标准提高了,盈利企业给职工待遇主动或被动“水涨船高”才是合理的! 所以说,马恩的剩余价值理论只能是理论,要落实到当今实操层面,太多欠缺。对不懂的人误导更多,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在当今如此复杂的局面下,真正想要快速解决很多私企压榨员工的问题,简单粗暴的立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更有效!只是又要面对倒闭关门潮的风险罢了! 以上举例为了简化说明,我删减了很多实际企业运营中财务逻辑细节和投资人心理的分析,给那些有一定基础的读者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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