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药品监管“清规”“清网”“清方”行动全面铺开

关注百姓微笑 2024-05-07 03:38:47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根据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漳州市局及各县(区)局根据辖区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铁拳出击,全面开展药品“清规”“清网”“清方”专项行动。

“清规”专项行动

“清规”专项行动以辖区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美容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人员培训、设施设备、储存养护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医疗机构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是否不按规定储存药械,以及违法购进和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等,压实经营使用单位“购、存、用”风险管控责任,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截至目前,漳州市共检查药械使用单位314家次,责令改正31家次,立案11起。

“清网”行动

“清网”行动在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以药械化网络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漳州市各县(区)局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加大监管强度,对辖区内网络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化妆品网络销售单位进行摸排,重点治理无资质开展药械网络销售、非法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不规范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药品网络销售相关问题7个。

“清方”行动

“清方”行动重点核查处方药规范销售情况,包括药品零售企业票、账、货、款是否相符以及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审方(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处方是否按照规定留存、是否存在违规网络销售处方药、是否以搭售、买赠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等情况,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455家次,责令改正22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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