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复哈马斯,杀害了4万多巴勒斯坦平民。
4万条鲜活的生命被屠杀,哪说理去?
美国不管。
联合国管不了。
其他国家没法儿管……
没有机制支持和体制建设,帝国主义对自己不设围栏。
美国入侵伊拉克,20万平民死于非命,理由就是一小瓶洗衣粉,然后不承认打错了,没人被问责,杀人犯逍遥法外,刽子手风光无限……
但是,但可是,可但是——
1.人在做,天在看;
2.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3.历史不会忘记,一定会把一切反动派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没有谁能更逃出历史的惩罚!
邪不胜正,千古一理,否则人类社会走不到今天,是吧?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加兰特的双手上,沾满了4万平民的鲜血,连他们西方自己人都看不下去了!
1.国际刑事法院发出对他们二人的逮捕令;
2.这份逮捕令已经下发到了123个国家;
3.欧盟同意执行,荷兰做出重要表态,加拿大赞成,一些欧洲国家跃跃欲试……
几个意思?
清理门户,早干嘛去了?
换句话说,对以色列这两个反人类、屠杀平民的罪犯才下手,晚三秋了不?
更关键的问题是,单凭一纸逮捕令,能起到啥作用?
国际刑事法院是个什么梗?时间:2002年
地点:荷兰海牙成员:
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转入
这个《罗马规约》咋回事呢?
1998年,在罗马,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召开了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旨在保护国际人权、打击国际犯罪。
但是迄今为止,该组织雷声大、雨点小,没办过什么成功的案子。先是给普京发了逮捕令,然后又同时给以色列和哈巴斯同时发布过。这次有点要动真章的感觉,因为响应者众。
再加上一条:内塔尼亚胡,太过分了。
美国的反应,仍然是一如既往的顽固1.死保以色列,美国再次暴露出其丑恶的嘴脸;
2.内塔尼亚胡本人和以色列政府不承认,不接受,不收手;
3.白宫发言人公开谴责国际刑事法院;拜登一如既往的支持以色列,没有丝毫改变。
退一步说,这个逮捕令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美国连装一下都没有做。
也就是说,以色列这两名罪犯的纵容、包庇、支持者美国,是宁可站到了全世界一切正义力量的反面也不足惜。
只要能保住以色列,给犹太财团投名状……就能有官做,为战争,不仅不追责,而且风光依旧……
透过这张逮捕令,咱们掰饽饽说馅儿,这样的美国不衰落、不没落、不掉到世界上最不干净的地方去,天理难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