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受雇佣写差评,不仅被书粉追着骂,还被作者绑架了。
他逼迫我看他的书,写万字好评。
还让我做他前女友的替身,事成之后给我一百万,否则就把我噶了。
为了苟住小命,我含泪拿下五十万定金,无奈妥协。
然而我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白月光前女友竟是我自己!
1.
我一脸木然,艰难地动了动,试图缓解被反绑在身后,早已酸涩的双臂。
可惜绳子缠得太紧,不仅没有任何帮助,反而让我娇弱的皮肤与粗粝的绳子亲密接触,充分摩擦,痛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要死。
我恨恨地咬着牙,敢怒不敢言,想起昨晚上的事肠子都悔青了。
如果不是被捆成了粽子,我早就一巴掌扇脸上了。
怪我太贪,为了一万块给别人的书写差评,结果被作者绑架报复。
家人们谁懂啊!
鼠鼠我呀,要翘翘了捏。
脑子正在跑马灯,思绪满天乱飞,不远处传来的开门声让我头皮一紧。
我立刻循声望去,青年白衬衫,黑西裤,戴着黑色的口罩,只露出一双温润的眼睛,气质出尘。
没等与他对视,我就别过头去,长得这么帅偏偏是绑匪,这个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他什么也没说,提着手里的东西走进厨房,没多久我就闻到一阵诱人的香味。
我的肚子也恰到好处地咕咕叫。
我的闻着饭菜香味,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下。
昨晚九点发恶评,十点被绑,现在是次日中午十二点,期间我滴水未进,粒米未吃,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此刻罪魁祸首手里端着的糖醋排骨简直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默默咽口水,眼巴巴地看他摘了口罩露出红艳艳的嘴唇,又慢条斯理地翻起袖口,端起米饭,拿起筷子。
在我充满希冀的眼神中,他夹起一块排骨朝我这边来,我忍不住张开嘴,等待投喂。
然而只听一声嗤笑,那人一口咬住排骨,当着我的面就那么吃下去了,还把吃剩的骨头丢在我面前。
我怒上心头,士可杀不可辱!
他既不可以酷刑折磨我,也不能把我当狗养!
不等我发作,他又举起一块排骨:“想吃吗?”
我怒目而视,本想坚决说不,不曾想我的嘴根本不受我控制:“想。”
他眉眼间的笑意更甚:“我还没养过狗,不如你叫两声我听听。”
我瞪大了眼睛,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我死死瞪着他,恨不得冲上去把他那张春风得意的脸抓烂!
我深吸了几口气,努力平复汹涌而来的杀意,他没有催我,一只手撑着下巴,姿态从容地等着我的回答。
我扯起唇角,冷笑一声,捏起嗓子用夹子音攻击:“汪~人家可是小奶狗哟~”
他愣愣地看了我好一会儿,随即捂住眼睛,肩膀一耸一耸地,喉咙里传出好听的闷笑。
我脚趾疯狂抓地,恨不得抠出一座梦幻芭比城堡。
我的确是存了故意恶心他的心思,但是他这个反应反而让我觉得更尴尬了。
他笑够了,放下筷子拿了把剪刀朝我走来,我心里发怵,难道是被我恶心到了决定杀我灭口吗?
他朝我伸手,我紧张地闭紧眼睛,微凉的手指抚上我的脸颊,我愕然睁眼,正巧见他嘴唇翕动,无声说了句什么。
一点没变?
不等我细看,他拍拍我的头顶,干脆利落剪断束缚住我绳子。
自由来得如此猝不及防,我蒙了一瞬。
看了看近在咫尺紧闭的大门,又看看已经盛了一碗饭坐回座位吃饭的绑匪。
我犹豫再三,最终决定先吃顿饭,逃跑也得吃饱了才有力气不是?
第2章 2
2.
吃了饭我没有被重新绑起来,他把我按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给我播放小猪佩奇,自己跑去洗碗了。
没等我观察分析好逃跑路线,林卿就洗完碗坐在我身边。
我看小猪佩奇,他看我。
我受不了如此热情的视线,灰溜溜跑去睡觉。
原本只是想找个借口逃离他身边,没想到真的睡着了,这一睡就到了凌晨两点半。
我蹑手蹑脚推开门,周遭安静得落针可闻。
我偷偷摸摸探出头,一片漆黑,只能隐隐约约看出些许轮廓,客厅没人。
一个大胆的计划在脑海中形成,与此同时,心跳陡然加快,我紧张又兴奋地握紧了门把手,缓缓推开房门。
有钱人就是好,门都不会叫。
我忍住羡慕嫉妒恨,脚踩在木制地板上,冰凉的感觉让我打了个寒颤,为了不发出声音,我连鞋都没穿。
我一步一步走到大门,终于摸到了门把手,没等我动手,眼前一亮,突如其来的光线让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
“你在干什么?”林卿冷淡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遭了!被抓到了!
我一咬牙,一不做二不休,用力按下门把手,只听“咔嗒”一声,拉不开。
我傻眼了,不愿相信,又试了好几次才彻底死心。
心机!竟然反锁!
我心如死灰转身朝他挤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好巧,你也起来散步啊。”
他的脸色很难看,绿色的恐龙睡衣也不能掩盖他周身的低气压。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说实话,我还从来没见他这么生气的样子,我完了,我不会被大卸八块吧?
他朝我走来,我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他朝我伸出手,我双手抱头尖叫:“不要杀我!我错了!”
他的动作一顿,我悄咪咪从双臂间的缝隙偷看他,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无奈。
他拉下我的手,把我拦腰抱起,语气责备:“怎么不穿鞋就出来,好歹穿个袜子。”
我:“啊?”
我嘞个money,这个绑匪是怎么回事?已经疯啦?
他把我放在沙发上,亲自去给我拿了袜子和拖鞋,蹲在地上给我穿,神情专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下次记得穿鞋,不然会着凉。”
他伸手想来摸我的脸,我双手交叉横在胸前,满脸戒备:“别碰我,有脚气。”
林卿:“……”
3.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我半夜逃跑被正主发现了,好消息是我还活着,没有被杀也没有遭受非人的折磨。
但又一个更坏的消息,我的精神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黑心林卿,他拿出已经出版的样书逼着我看他写的小说。
我抱着他的大腿跪地痛哭:“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从来不看青春疼痛文学,我这辈子都没求过别人!”
他微笑,抓着我的衣服后领,温柔地嗓音冷冷吐出三个字:“不可能。”
我如遭雷击。
我颤巍巍翻开扉页,“谨以此篇,献给回忆中的我们”。
够了!已经开始脚趾抓地了!
我好想揪着头发尖锐爆鸣,用声音攻击他,把他震晕之后连夜逃跑,跑到一个没有这本书的星球!
“啪”的一声,我睁着死鱼眼看过去,寒光刺目的锋利匕首被他拍在桌上,我努力控制自己不要抖得太厉害。
林卿阴恻恻道:“要么看,要么死,看完写出万字读后感,我就放你回去。”
不是哥们,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
士可杀不可辱!
“写完就放我走?”
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大计!
林卿一边把键盘按得噼里啪啦,一边点头对我的话表示肯定。
我忍辱负重,不得不捧着那本我不感兴趣的青春校园言情小说“研读”。
没想到和我想象中的尴尬完全不一样,比起说是小说,我倒觉得更像回忆录。
不可否认,他写得其实挺好的,一想到之前我给他写的差评就一阵心虚。
看到主角因为实验室发生爆炸被迫分开,一个因辐射身患绝症,一个因事故失忆,我的心脏也跟着揪紧。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抓着林卿发疯:“你真该死啊!刀子!哈哈哈哈哈!我以为你憋了个大招,没想到给我拉了坨大的!你真有种啊!咋没人给你寄刀片扎死你!”
“后续!我要看后续!”
我揪住他的衣领嘶吼。
他不慌不忙,掰开我的手指,一点点擦去我脸上的泪痕:“别急,这不是在写。”
我闻言放下手,规规矩矩坐在他对面,目光灼灼盯着他更新。
他好像感冒了,时不时就会咳嗽,也许他一直在咳嗽,只是我没注意。
有时候他会猛抽几张纸,做贼一样别过头不让我看。
我也不关心好吧。
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我也不记得了,再醒来是在他给我准备的房间。
我和林卿的身份一夜之间颠倒,我现在不想跑了,时时刻刻盯着他码字等更新,反倒是他头疼起来了。
“要不你还是回家吧,我也不要你写万字书评了,你别像个机器人一样天天盯我。”
我冷笑:“做梦。”
他面如死灰。
林卿长得帅,声音好听,还会做饭,还老做我爱吃的,还是我追更的作者。
虽然他绑架了我,但也没虐待我。
“你写不完别想把我送走。”我说得理直气壮。
他无奈扶额,拉着我出门了。
“干嘛?”
我惊慌失措,他不会要把我送回家吧?
他瞥见我的表情没好气道:“想什么呢?没灵感了,你加扮一下我前女友,陪我找找灵感。”
这算什么?替身?
我正要拒绝,他递给我一张卡:“一天十万,怎么样?”
到嘴边的话滚了滚,又被我咽回去,我抓住他的手,从他手心扒拉下那张银行卡,往兜里揣,无比诚恳道:“钱不钱的其实不重要,能够为我追更的书贡献一份力量是我的荣幸。”
他唇角扬起,眼睛弯起,笑容爽朗直击我心,我按住跳个不停的心脏,一时间竟分不清是因为钱心动还是因为他的笑容。
第3章 3
4.
达成协议后,他带着我回了他的老家。
据说这里有他半生的回忆。
“她也在吗?”我按住被风吹得凌乱的发丝,抬头看向他。
他愣了愣,望向我的眸子里藏着我看不懂的悲凉,他笑了笑:“在。”
我“哦”了一声,回身打量周围的环境,熟悉又陌生,当然,我不可能告诉他我也是这里的人。
世界真小啊!
我忍不住感叹。
他低头牵起我的手:“走吧。”
我盯着我们交握的手,缓缓点头,十万,还能牵帅哥的手,值!太值了!
去酒店的途中路过一家花店,老板娘一直盯着我们看,我被盯得发怵,悄悄拽了拽他的衣角。
他俯身压低声音问我怎么了,我看向老板娘,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去,随后牵起我的手朝那边走去。
“王阿姨好久不见。”
啊?认、认识?
意识到这一点,我已经开始头皮发麻了,天知道有多尴尬!万一她问起为什么不是和之前那个女朋友来的我该怎么回答?
我唯唯诺诺,跟着他叫:“阿姨。”
王阿姨脸上的褶子都笑出来了:“哎哟,都这么多年了,你们感情还是这么好啊!结婚了没有?刚刚阿姨还以为看错了!”
还是?
我茫然地看向林卿,他的脸色十分自然,仿佛早有预料:“还没呢,打算再过几年。”
我还没反应过来,怀里就被塞了一大束白色满天星,王阿姨笑眯眯对我说:“我还记得啊,你最喜欢这种花了,你们上学那会儿,小林每天都来买,哎哟,年轻真好啊。”
她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林卿很有耐心地回应,不见丝毫不耐烦,偶尔他偏头看我,眸中的欢喜好似要溢出来一般。
好像我不是他花钱雇来的工具人,而是和他一起在这小镇里长大的那个姑娘。
出了花店,我百无聊赖拨弄着怀里的那束满天星,状似无意地问起:“我和她,很像吗?”
林卿没有听清,他弯下腰凑到我跟前:“你说什么?”
他精致的眉眼在我眼前放大,心不受控制漏跳一拍,手忙脚乱推开他:“你突然凑这么近干嘛?吓我一跳。”
“我怕听不见你说话。”
“滚啊啊啊!我又不是哑巴。”我翻了个白眼走快几步,把他甩在身后。
我不自觉抓紧了手里的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只是一场游戏,谁当真谁是傻逼!
身后传来压抑的咳嗽声,我没回头,他应该也不愿意我多问吧。
林卿很快追上我,自然地牵起我的手腕,拉得很紧。
5.
午饭是在一家很普通的餐馆吃的。
店面很干净,闻不到油烟味,只有食物的香味,店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生意很好。
林卿拉着我在空位坐下,我们并没有急着点单,店里穿着蓝白校服的学生很多,校服背后印刷着学校的名字“实验一中”。
林卿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有些出神。
我推了他一把,他回过神来看我,我盯着他的眼睛笑得意味深长:“我觉得这个学校的名字很熟悉啊。”
他怔愣,我眼尖地发现他的手指蜷缩起来大拇指不断摩挲着食指和中指,声音略微僵硬:“是吗?那是我的母校。”
我暗自发笑,紧张什么?
第4章 4
学生大都吃得很快,十分钟解决午饭,三三两两结账回学校。
我们没坐多久,店里就空闲下来了。
老板擦着手跑来问我们吃什么,林卿温和地笑着:“李叔,老样子。”
老板揉了揉眼睛,看看他,又看看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你们啊!是不是两份小面,一份不要葱和香菜,多加辣,一份少辣?”
林卿捏着我的手指点头:“是啊,好久不见啊李叔,生意还是这么好。”
老板一下子红了眼眶:“当年那场意外,我还以为你们已经,好好好,看到你们都好好的我就放心了,李叔这里没有什么好的,只能请你们吃碗小面,我这就去做,等等啊。”
“谢谢李叔。”
我笑盈盈点头,抢在林卿前面回应道。
他惊讶极了,我朝他眨眨眼睛,他瞬间懂了:“麻烦李叔了。”
“你们看看,还合胃口不。”李叔很快就把面端上来了。
我和林卿拿起筷子塞了一口,同时竖起大拇指,异口同声道:“味道一点没变。”
李叔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连连点头:“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只这一口,林卿就咳得停不下来了。
我隐约瞥见他丢掉的纸巾上带着一片殷红,我顿了顿,假装没看见。
李叔的关心也被他含糊过去。
小面很香,完全符合我的胃口,被呛到时,一杯水总能恰逢其时出现在我面前。
林卿,对我太熟悉了。
不管是在他家,他给我做的饭,还是出门他的细致,我喜欢的花,吃的面,每一点他都不意外。
而且这些人不仅认识他,也都认识我。
这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吗?
外貌也就算了,其他的要怎么解释?
我怀揣着满腹疑问,挽着林卿的手臂与李叔告别。
“我觉得我来过这里,你觉得呢?”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我承认我是故意这么问的,就想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林卿却意外的冷淡,他依旧笑着,但那笑容不达眼底:“你的错觉,你只是我花十万雇来的,他们认识的人是我和我前女友,不是你。”
他突然转变的态度刺痛了我的心,他这话也不知道是说给我听还是他自己。
我拉住他的小指,仰着头夹着声音叫他:“林卿哥,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身子紧绷,眼底流露出怀念与不可置信的惊慌,他转过头,也许他这才发现,我们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一个大门前。
一旁的墙上雕刻着遒劲有力的几个鎏金大字“实验一中”。
6.
不等他拒绝我就冲上去和门卫商量了,门卫已经不是以前的门卫了,但很好说话听说我们以前是这里的学生就放我们进去了。
林卿反常地沉默,只有偶尔飘进耳朵里的咳嗽声提醒我他还在。
我们慢慢走过操场和小花园,穿过走廊,听着里面朗朗的书声,我指着高三一班的教室对他说:“我以前就在这个班,你呢?”
他脸色苍白得可怕,说不清是心虚还是刚刚咳嗽太剧烈,他的嘴唇毫无血色,身形摇摇欲坠。
他扯了扯唇角,撑着墙壁的手蜷缩起来:“我以前,也在这个班。”
意料之中的回答,我并不意外:“我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的脸色似乎更白了:“我单方面暗恋你。”
啧。
还是不老实啊。
“咦?林卿?纪梨?”来人的声音有些熟悉。
我和他同时转头,是班主任。
十年过去,当初刚毕业的班主任,脸上也爬上了皱纹。
“刘老师,好久不见。”
“还真是你们啊,真好啊,结婚了吗?生孩子了吗?”
我和林卿齐齐面露羞赧,倒也不必如此直白。
老师带着我们逛了一遍校园,说了很多趣事,林卿给我写情书被老师发现,还死不悔改。
偏偏他年级第一,又不忍心让他背上处分影响前途,好在我们都有分寸,结果还是很好的。
“我还记得那时候你们俩争年级第一,我们办公室都在想着别有什么别的矛盾,结果是我们太天真了哈哈哈哈哈!”
我似笑非笑打量他。
林卿耳尖通红,轻咳一声:“还是感谢老师的栽培。”
刘老师把我们带到荣誉墙,最上方的两张照片边角已经开始泛黄了,看得出照片有些年头了。
她指着那两张照片对我们说:“看看,你俩的记录至今无人打破,我还记得,这个荣誉墙是林卿找校长求来的。”
我有些懵。
林卿有些不好意思:“老师,这你还记得呢。”
刘老师笑了:“那当然,你们可是有名的学霸情侣,现在的孩子们铆足劲学习,就为了和喜欢的人一起上这个荣誉墙呢。”
刘老师说了很多,我知道的,我不知道,林卿的底裤都快被扒了。
他一脸窘迫,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一脸生无可恋。
请了老师吃饭,我们在河边散步消食。
“你没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我终究是不如他沉得住气。
“说什么?你想听什么?是我所谓的前女友就是你?还是请你给我写差评故意绑架你?又或者是找借口让你回来陪我再走一遍以前走过的路?”
他三言两语炸得我头昏脑涨。
好小子,憋了这么多秘密。
“我告诉你有什么用?你记得吗?”他依旧在笑,没有温度,在我眼中一点点染上哀戚。
我不记得吗?
夜风寒凉,看着他萧索的身影我才恍然惊觉,他早就瘦到皮包骨了。
他的咳嗽声穿破耳膜,他痛苦地弯下腰,因为窒息脸涨成了猪肝色,在我惊惶的注视下他猛地咳出一口血,就这么昏死在我怀中。
我在他床前守了一夜,他醒来看见我什么都没问,只是说:“我不想住院,我们去玩儿吧。”
我握紧他的手:“好。”
我们坐上游轮,飘在爱琴海面上,我和他十指紧扣,他眼眶湿润,握着我的手愈发用力。
他眼中的遗憾深深烙印在我的心底。
爱琴海之游的第三天,一切准备就绪。
我蹲在花海中挂掉林卿打来的一个又一个电话,等着我们的共友把他带过来。
林卿越发消瘦,他被搀扶着跌跌撞撞出现在门口,眸中的焦急难以掩饰。
我穿着白色的鱼尾长裙款款向他走去,他整个身子都倚靠在朋友身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蹲在他面前,打开戒盒:“林卿,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你……”
“我们约好的,求婚要在爱琴海的克里特岛。”
只这一句,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知道他懂了。
我替他戴上戒指,我抱紧他,我知道不会有以后了。
第5章 5
7.
我和林卿青梅竹马长大,他比我大一岁,是我的邻家哥哥。
我追着他的步伐从小学到高中,他初中就降级陪我,我们常年霸占年级第一第二,为了第一的位置争得头破血流。
他做什么都让着我,除了学习。
少男少女的心思昭然若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双方父母乐见其成,也不拦着。
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我们并没有在一起。
他每天都给我带一束白色满天星,带着我吃面,不要葱不要香菜,多加辣。
他明明不能吃辣,还要硬着头皮加辣,一点点就辣得他满脸通红。
然而他每次都要吃,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
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有个男生给我写情书,说我和林卿不合适的原因是,我吃辣,他不吃,以后会吵架。
这封情书没到我手上,被林卿截胡了。
从那之后他固执地学着吃辣。
而我一边嘲笑他幼稚,一边渐渐吃些清淡的菜。
我们都在彼此迁就。
高考我们并列第一,进入全国顶尖学府A大,同专业同一个班。
我们约好研究生毕业就领证。
变故来得太突然,我25岁那年,因实验室里同小组的成员操作不当实验室发生爆炸。
林卿为了保护我,承受了大部分的伤害,这也导致他的细胞病变,身患癌症。
而我因为遭受冲击伤到头部,失忆了。
接连好几个月我都过得浑浑噩噩,等我终于找回记忆,林卿已经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包括他的家人。
我只能一直等,等一株不会结果的树开花结果。
上天是眷顾我的。
我等到了一本小说的出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主角的名字让我心尖发颤。
林卿,纪梨。
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停留在实验室爆炸,男主角身患癌症,女主角失忆,两个人都没办法再履行承诺。
我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他,可他不来见我。
我开始在网上挂出收费写书评的链接,我赌他会来找我。
如果他不来,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幸好他来了,带着一万块激情下单。
我发誓,我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浓浓的私人恩怨。
我就是怨他,我找了他这么久,凭什么他想来就来,想跑就跑?
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偷窥我,想靠近又不敢。
我故意找了个男人天天给我送花,献殷勤。
他果然坐不住了,只是我没想到他的手段如此奇葩。
绑架。
这简直是灾难!我随便打个电话都能把他送进去。
没办法,自己的男人自己宠。
他的身体不太好,并且他不知道我恢复记忆了。
我猜他快死了。
不然也不会出现了。
可能他觉得我不记得他,他再装成恶人出现,他死时我就不会难过了。
可我们的重逢本就是我蓄谋已久,精心算计。
我装得很好,假装没看见他咳出染红纸巾的血,假装茫然与陌生。
大概是要死了智商也变低了吧。
他信以为真,还一点没有怀疑。
他给我钱,一天十万,我知道,那是他刻意留给我的遗产,不过是找了个借口送到我手上。
我是财迷,不是假装的,我欣然接受。
我陪他演戏,从被谜团包裹,到震惊发现真相,他很懊恼。
没想到被我发现了。
但他很平静,因为他觉得我就算知道了也没关系,因为没有记忆,就不会有爱。
他说他不喜欢医院,他要去玩儿。
我们看着爱琴海,他有些错愕,似乎理智回笼了,他开始怀疑我。
为什么怀疑呢?
明明我已经没打算再陪他演下去了。
我们曾经约定好,订婚要在爱琴海的克里特岛,那里很漂亮很浪漫,要有很多的白色满天星,要有我们的父母和所有朋友。
他要向我单膝下跪,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
世事无常,没关系,我可以做那个下跪的人。
只要他愿意嫁给我就好了。
那天他真的很急,但他看见会场的布置就已经懂了。
我都记得。
我与他十指相扣,坐在小镇院子里的躺椅上,他的声音沙哑,微弱:“所以你一开始就记得?”
我攥紧他的手指,骨头硌得手掌生疼,我忍住眼泪朝他笑:“你猜。”
他努力撑开眼皮瞪了我一眼,抱紧怀里的我续写的第二册书,小声嘟囔:“结果大结局还是刀子。”
我在他渐渐冷去的额头上印下一吻:“他们在番外里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