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发布,其中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这是中央首次将“自愿、弹性”列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原则。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表示,“自愿”的原则是很大的进步,现行退休政策没有给劳动者选择的余地,“自愿”则尊重了个人的劳动能力与劳动状况,个人可以结合自身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和工作岗位状况做出是否延迟退休的选择,这是公共选择中非常关键的一点。
弹性原则也是第一次正式写入党中央报告中,之前常说的“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强化激励”只是一种政策描述,此次首次将“弹性”上升到了原则的层面。
因为弹性能够克服很多刚性,当面临多重问题,寻找解决方案的时候,弹性是非常重要的原则,能够留出很多的空间去讨论,最终形成一个有共识的方案。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有两大特点,一是法定退休年龄偏低,退休年龄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是世界上法定退休年龄最低的国家之一;二是实行强制退休制度,即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强制退休,雇主有权利终止劳动者的工作。
很多发达国家实行的弹性退休制度,不实施一刀切,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形成调节退休年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劳动者身体健康愿意继续工作,雇主无权拒绝。
同时,对于晚退休者,国家还会在养老金上给予奖励。
据第一财经报道,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表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2023年老年人口抚养比达到了25.7%,这意味着每4个劳动力要抚养1个老人。
而到205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78%。
因此,延迟退休势在必行。
陆铭认为,“自愿”和“弹性”两个原则非常重要。
一方面,“自愿”原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职业规划以及个人意愿来决定是否延迟退休。
另一方面,“弹性”原则则意味着退休制度的设计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提供多样化的退休方式和路径,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也表示,延迟退休是必然趋势。
但是,延迟退休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会在同一时间点退休,而是应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安排。
因此,弹性退休制度的引入是非常必要的。
李珍认为,弹性退休制度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对于一些身体状况较好、工作能力强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选择继续工作并领取更高的养老金;而对于一些身体状况不佳或工作能力较弱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选择提前退休并领取较低的养老金。
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可以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
中央首次将“自愿”和“弹性”列为延迟退休的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不仅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和保障,也为未来退休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弹性退休制度将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