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感染HPV,对法律、教育与家庭的三重叩问

新的洞察 2024-12-17 05:24:43

近日,一则新闻在各大平台上了热搜。

山东泰安一名十二岁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疗,检查后发现感染了HPV,与其17岁男友有长达半年的性生活史!

据了解,该女孩在半年前因阴道炎就过医,但无人报警。

更让人心寒的是,其父母对此事表示知情,但并未选择报警维护自己女儿的权益。

看到这则新闻,想必大家跟我心情一样,很沉重。

12岁,想必才上六年级吧,在最天真无邪的年纪却承受着如此令人痛心的遭遇。

仔细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发现此事疑点重重。

首先,女孩在半年前已经在该医院就医,医院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曝光此事件的是一位女医生,医生发现这件事情不对劲,立刻向医务部反映,结果医务部回怼道:“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不是?这是人能说出来的话吗?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凡14周岁以下儿童,无论是否自愿都算性侵。

这么基本的常识,医疗机构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随后,女医生将此事上报妇联,无果而终。医院甚至还追查是谁将此事捅到妇联。

女医生只能求助网友,在网络上传播这件事以引起警方的注意。

没想到的是,又被医院下了禁令,不允许在网络上传播关于此事的一点消息。

最后网友联系到了山东警方,警方行动很快,立马着手调查。

后续妇联及医院回应:出于尊重受害者家属的意见,未选择报警。这解释未免太苍白无力了,法律清清楚楚白纸黑字的写的,出于家属意见就能违背法律了?

他们这样冷漠的态度,完全可以说是在逃避问题,没担当、没作为,严重失职。

其次,该女孩的父母在发现后,为什么不选择报警?

不报警是为了不想给女儿带来二次伤害,为人父母可以理解。

但是事情曝光后还到医院堵门,事情都发展到这了,其父母不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女儿的权益,而选择去医院大闹,这样的做法跟医院以及妇联选择漠视法律有什么区别。

这一事件深刻地揭示着目前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以及一些医疗工作者的不担当不作为。

如果不是女医生以及博主勇敢发声,这种类似的事情还会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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