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探案2》
在官场办事,有句俗语“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这句话放在反腐败案件查处上,一点也不差。很多纪委监委干部在查处腐败案件时,官员级别越高的案件越受欢迎,倒不一定是受“以大案论英雄”的错误思想左右,而是级别越高的官员腐败案件,调查难度越小;级别越低的干部,调查难度越大。
有人不赞同,他们的理由是级别越高的领导干部,社会阅历越复杂、智商也都不低、法律知识储备更丰富、反侦查意识更强,因此更不好查。我觉得这个观点有一定迷惑性,迷惑点在于他们忽视了这个观点要成立的前提条件,就是两个不同级别官员的腐败体量要相当,否则,抛开腐败体量谈调查难易程度都是耍流氓,腐败体量是指违法犯罪事实的数量,可以体现为犯罪金额、犯罪次数等,比如一个村委会干部和一个厅局级干部客观上都只受贿20万元。
一般来说,级别越高的官员,腐败体量越大,也越容易调查。“小官巨贪”都是在一些特殊岗位上,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因此不纳入今天讨论的范畴。小编从洛卡德交换原理角度解释一下。
洛卡德交换原理,也叫物质交换原理,指的是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人、物、空间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这一理论系法医学的研究成果,即犯罪者将某物带入犯罪现场并带走某物,两者均可作为法医证据。后来这一理论被引用到犯罪学、刑事犯罪侦查学、职务犯罪心理学等领域。
大家了解了这个物质交换原理,事实上就悟到了“阎王好查”的原因了。
首先,级别越高的“阎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次数越多,按照该原理,每一次犯罪都会留下相应的书证、相关的证人、视听资料、赃款赃物等证据,这也为纪委干部在初期核查某个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时提供了足够多的“线头”,往往会产生“东边不亮西边亮”的办案效果。比如,大多数高级别贪腐官员都不会只收受一个行贿人的贿赂,往往都是收受多人的贿赂,污点证人越多,越容易查出该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傅国平就收受112名公职人员及私营企业主的财物。
其次,高级别的贪腐官员,其收受的巨额财产是很难藏的密不透风的,一个贪官的家庭财产,只要办案人员细查,总是异于体制内正常收入家庭的,像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中赵德汉把自己贪腐问题隐藏的这么深、日常表现地那么清贫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在现实中存在,除非这个官员的贪腐问题还不够多。大多数贪腐高官,都是在贪腐的同时,也在享受贪腐的果实。比如,中纪委2018年查办的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一案,王晓光得知被调查后,将家里堆积如山的茅台酒倒入下水道中。
最后,级别越高的贪腐官员,大多数都是全家腐。领导干部自身不正,其家属就很难端正,因此,高级别的官员一旦涉腐,基本上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都会牵涉其中,比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腐败案中,老婆住院众干部坐飞机去探视,十多名家属涉案被查。正因为如此,这为纪委监委查清该领导干部贪腐问题提供了更多的抓手。
这就是洛卡德交换原理在刑事犯罪侦查领域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