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这个案子,退役军人是多管闲事吗?(文言文,慎入)

霜霜看过去 2024-09-09 01:12:02

近日,青岛女子王氏驾车逆行又殴伤人之事犯众怒,而有司宣告曰,王氏实未触刑律,故罚钱一千,拘之十日可也,按律无不当,冀以息众议。网民犹不能平,疑有司行法不公,或涉偏私之嫌。

议者曰,观青岛衙署之公告,似有直王氏而责退役军人林某之意。何也?其言曰,时王氏有疾,驾车往医馆就诊,见道路拥塞,恐后期,遂超车而逆行。其虽撞大巴车,即许以偿金而和解,其被拘后,亦悔殴伤林某,又为书谢之,故有可原者。

言及林某,公告则曰,其驾车见王氏逆行,乃徐徐而进,逼其倒车,王氏稍退,林某即稍进,王氏欲抢入正向车道,遂撞大巴车尾,由是怒林某。言外之意,似责林某不能退让。以其布衣,无职权以行法,休管他人之事为宜。而林某见王氏驾车逆行,即欲止之,且有咄咄逼人之举。公告虽不明言,而其意易见。

议者之言,余亦然之。果如此,则有司欲昭告于众者,恐有失于公允焉。余以为其悖于情理者二。公告曰,王氏有疾,恐就诊失期,故逆行。然则,其既能驾车,又能殴人,则其疾不为危重也明矣,然则违律逆行,祸及他人,无奈不可乎?有司不宜为之辩,此其一也。

林某诚布衣也,然其又为退役军人。路有违律行车者,百姓见之,尚有劝诫而止之者。何则?匹夫亦知天下为公,出于公心也。况退役军人,家国之情素重,守法之心弥坚,路见违律者,诫而止之,何为不可哉?

若曰不可,则向有民人遇逆行者于道,分毫不让,逼其倒车,而有司嘉之。又有警察强令逆行者倒车,布于网上,而众庶称快。然则,青岛之事,有司不能嘉林某之公心,反有见责之意,此失其公允者二也。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不惟有司行法以正教化,亦须天下人以公心共护之。青岛之事,便有司所处置合乎律,而其公告已沮林某之意气,沮一人之意气,而寒天下之公心,不亦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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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9 20:24

    交管部门应该查查这些带节奏摸黑青岛的人科目一都没学好驾驶证是怎么拿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