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30年前后,准确时间记不清楚了,山东省济南市的交通警察现场交通指挥,非常人性化与标准化,于是就有了全国交警学济南的活动。
1996年我在山东济南上学,周末骑自行车去看望其他学校的老乡,就曾现场体验过济南交警的执法风范。首先是着装规范,指挥动作标准如一。其中有事情寻求到交警的帮助,他们热情客气,积极响应。如果涉及违章,处置的全过程也有礼有节,依法依规,人性化执法。
如今在自媒体非常兴旺发达的今天,随着山东省淄博烧烤的出名,延伸出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对民生服务的一些细节措施,让众多网友恨不能生活在淄博市。
随着11月全国二轮车新政策的落地实施,对于普通大众近距离出行使用频率超高的二轮电动车,有细心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分享了淄博交警对待电动二轮车道路现场执法的两个举措:
当发现路上行驶的二轮电动车没有上牌时,淄博交警的做法是不处罚,但现场协助,提供立即办理上牌服务;当发现路上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没有戴头盔时,拦下驾驶人,不处罚,现场提供正规厂家3C认证的头盔,供驾驶人员平价立即购买。
我不确定网友分享的这个内容是淄博交警官方的标准化执法服务内容,但我希望他是。
当然除了以上两个措施,淄博交警对待电动二轮车的服务还有更多人性化的措施。其处置的第一举措就是不处罚,而是提供配套的必须要解决的服务,防止下一次再发生类似的违规事项。什么是民生?这个不处罚的细节就是民生。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如何让问题合法合规,而不是放任人民群众违法获取处罚性收入,百姓心里自然是暖心的。
至于淄博市政府在对待民生方面的其他一些措施,网上流传的也很多,比如遇到在街道上摆摊的人民群众,交警不是第一时间进行处罚,而是友好提醒要注意交通安全,然后协助引导到可以摆摊的地方等等,不一而足。
我之所以写下这篇文字,是因为我身边的人大部分都是乘坐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或接送小朋友上学,或到附近的集市买菜之类的。我自己也是乘坐二轮电动车一员。
有感于淄博交警人性执法的举措,特以此文呼吁全国各地政府部门再来一次全国交警(政府)学习山东淄博交警的执法活动,从中更是汲取为民服务的精神内核。
为人民服务从来都不是口号,而是一些实实在在的生活细节。为人民服务从来不难,难得是改变官本位的特权思想。
您认可淄博交警对待电动二轮车的处置措施么?您支持全国交警开展学习淄博交警执法方式么?欢迎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高见。
感谢您的阅读。
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