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作为广大学子迈向毕业门槛的关键一步,同时也是学者们职业晋升的重要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代写论文”这一行径,不仅是对学术诚信的公然践踏,更是学术不端的典型表现,其背后往往还隐藏着不容忽视的经济风险。
随着毕业季的悄然临近,一位来自某知名高校的博士生小李,不慎踏入了“代写论文”的陷阱。他通过一家网络店铺,寄希望于以7.5万元人民币的高昂代价,换取一篇能够助其顺利毕业的博士论文。然而,事与愿违,当小李满怀期待地等待论文完成时,却遭遇了论文质量低劣、未能通过导师严格审核的尴尬境地,进而错失了提交盲审的宝贵机会。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小李愤然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将这家代写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全额退还所支付的款项。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再次将“代写论文”这一社会现象推上了风口浪尖。
回溯整个事件,小李原本只是希望借助外力,对自己的博士论文初稿进行润色与提升,以便更好地满足盲审要求。他通过网络平台找到了一家标榜“论文修改”服务的店铺,并在客服的诱导下,双方达成了“论文代写”的私下协议。尽管协议中明确了修改次数不限、直至满意为止的承诺,但随着修改工作的深入,写手却以工作量远超预期为由,多次要求增加费用,最终小李不得不额外支付了20000元。
然而,即便是在支付了全部费用后,小李收到的论文依然未能达到预期的学术标准,导致他无法按时提交盲审。这一结果不仅让小李的毕业之路蒙上了阴影,更让他深刻体会到了“代写论文”背后的巨大风险与代价。
因此,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师生:学术之路无捷径可走,唯有脚踏实地、勤奋钻研,方能收获真正的知识与成就。切勿因一时之便或急功近利之心,而陷入“代写论文”的泥潭之中,最终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在充分考量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本庭向该公司提出强烈主张,要求其全额退还所涉费用。随后,小李依法将该公司诉至青羊法院。经慎重审理,法院明确指出,博士研究生作为高层次学术人才,其核心在于展现独立科研能力,而学位论文正是这一能力的关键证明。因此,学位申请人务必恪守学术道德与规范,论文修改不仅是形式上的润色,更涉及结构重塑与内容深化,是不可或缺的能力体现。本案中,双方对论文进行的实质性修改,已逾越了学术诚信的底线,违背了公序良俗,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侵害了公共利益,据此,双方所签合同依法判定为无效。
针对原告提出的全额退款诉求,鉴于合同无效系双方共同过错所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酌情调整支持金额为37500元。至于资金占用利息部分,鉴于合同无效之事实,原告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法院未予采纳。
法官进一步强调,代写论文行为不仅是对学术诚信的公然践踏,更直接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构成无效法律行为。教育部对此类“学术不端”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将对涉事学生采取开除学籍等严厉措施,对已颁发的学历证书亦将依法撤销。
在此,法院再次郑重告诫所有从业者及高校学生,务必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应将宝贵的时间与资源投入到提升个人学术素养与专业能力之中,而非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谋取不当利益,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相关法律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规定;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原则。在涉及责任与赔偿的情境中,明确的原则是:若某一方存在过错,则理应承担起弥补对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责任。若事态复杂,涉及多方均有过错,则各方应基于各自的过错程度,公平合理地分担相应的责任。当然,若法律法规对此类情况有特别规定或例外条款,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具体指引,以确保公正与合法性的最高标准得以体现。这样的处理方式,旨在通过说服力强的逻辑与明确的法律界限,促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