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项目坍塌事件致3人死亡,实习生被指负主要责任引争议》

Miss鹭 2024-06-04 17:24:14

近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济南历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 PPP 项目“12·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引起广泛关注。2023 年 12 月 30 日,济南市历城区的大明湖排水分区项目施工作业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 600 余万元。在该事故中,一名在工区项目部担任质量员的实习生因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情况引发网友诸多质疑,有人怀疑实习生是否在替事故“背锅”。

据了解,事故发生当日,路某英组织施工人员召开班前会并安排作业内容。期间,初某庆驾驶挖掘机作业并违规堆积土方,现场施工人员还取下了支护钢支撑。随后沟槽南侧土方坍塌,造成 3 名施工人员被挤压死亡。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因现场管理人员违规组织作业、施工单位管理混乱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显示,在事故发生前,2023 年 12 月 28 日,项目部发现诸多安全隐患并下达相关整改通知,但因实习生王某璞未及时将《工程停工令》送达或告知施工单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对于网友的质疑,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仔细看报告便知原因,是因重要法律文书未送达而次日就发生了事故。报告中还显示,除该实习生外,还有两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分别是施工队伍技术员路某英和施工队伍负责人王某法。关于实习生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有律师解读称,刑事责任应遵循谁犯错谁买单原则,实习生身份不应成为免于处罚的前置条件。若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因自身过失或故意造成相关责任,且该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应追究,那么就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在追究时需考虑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及在单位的地位。另一位律师也认为,通常情况下实习生从事辅助性工作,权力和职责低于正式员工,能否独立担责需视其工作性质和职责判定,实习生在岗位上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

此次事故及相关处理情况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和责任认定的深入思考,也提醒人们在工作中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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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04 19:20

    这实习生谁带的,谁就罪责难逃!

  • 2024-06-04 20:01

    以后谁还敢去做实习生?这么大的工地做决策的竟然是实习生?想想都可怕,这难道不是负责人和监理在推卸责任的做法吗?

    其实就这么回事 回复:
    做什么决策?就是送个文件而已
  • 2024-06-04 19:52

    好家伙,稳了

  • 2024-06-04 21:02

    现在都是电子文件了,还实习生文件没送到?

    正义的铁拳 回复:
    发送电子文件需要电话联系并确定好,电话打不通的和那种不同意发送电子文件的必须人工送达的!
  • 2024-06-04 21:26

    实习目的就是学习

  • 2024-06-05 10:19

    我估计不可能让他白进去,肯定谈好条件了!实习的还不是正事的意思,担不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