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矛盾感的和谐或冲突——取决于主体性的强弱

听双聊情感 2024-07-03 14:10:35

“矛盾的和谐\超越”听起来是一种尤佳的心理体验。与矛盾感的尖锐\对立,呈两极。理解(能将)矛盾感和谐\超越的类型人,属于有超强主体性的主体,他们身体里生长了很多主体性的元素,如超然物外的追求、抉择力、自信、自足等方面。但,若后面只跟来个“反之亦然”,其理解又未免太过简单。因为这类型中又包含了两类。

举例说明:一类是人格境界超凡脱俗的主体,如老子、庄子,以及现世中各领域充分满足了自我实现的人,他们几乎不被任何矛盾左右,真正达到并享受着宠辱不惊的自在。另一类是自视清高或谦卑孤傲,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如王朔、李敖一类型,包括电视剧《不完美受害者》里的霸道总裁成功(特喜欢懦弱矛盾纠结的客体,特享受矛盾冲突的典范)一类人,也包括现实中那些沉迷于兴趣爱好的不合群者,常被标签为性格古怪的另类。若说他们太自我,太自恋一点不为过。但我觉得,他们自恋得挺爽,属特立独行,内心笃定,仍是主体性强的一类人。只是对亲密关系而言,这类型的“太自我”许是把无形的杀手锏。荣格说:人之所受苦的核心是不接受本来的阴影我。那个阴影我,就是所谓的坏我。主体性强的人,他们从来就悦纳或说早已超越了坏自我。于“矛盾尖锐对立”者而言,恰是最不容自我缺陷,而改造坏我,倒像是他无意识的使命一般。

对以上矛盾感的归纳解析,意在强调人的幸福感是取决于主体性的优劣、强弱的。意在提示我们尤其是做父母的,能够认识自己,从而重视孩子成长过程中~主体性的早期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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