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校园霸凌的伤情判定不是在司法和公安机关,而是由所在学校投票决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前两天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六年级女孩被同桌扎200多针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女孩母亲再次发声,学校通过投票决定,不判定为校园霸凌!
母亲含泪发声9月8日,山东济南一女士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其女儿在视频中声泪俱下,称自己都想“死在自己的学校里”,原因竟然是因为她的同桌用铁锥子的长针扎进其大腿处200多针,扎痕进入大腿里7-8厘米,锥子的把差不多都扎进大腿里,被扎处的大腿肌肉基本都已坏死。
学校的态度霸凌事件发生时,女孩当时读小学六年级,由于孩子住校,在孩子被霸凌的3个月内,母亲毫不知情,直到小学毕业,妈妈看到女儿伤痕累累的身体,妈妈才得以知晓。
孩子被霸凌了整整3个月,她的校服裤子上有200多个孔洞,被男孩打耳光,用脚踹,逼迫女孩喝化学液体,吃纸,吃铅笔屑,并多次勒索女孩钱财200元、300元、400元不等的金额。
这其中的每一条拿出来都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而其学校章丘双语学校所采取的措施却是让女孩转学,男孩依然正常上学,至始至终,没有给受害女孩家庭道歉!
教育局发声对于此事,章丘区教体局的工作人员的发声更加让人无语,他们并未对女孩被霸凌的情况多做解释,而是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了退费的问题上。
工作人员指出,受害家长要求退2年的学杂费,而学校只给退一年,对于孩子被霸凌的情况只字未提。
如此的轻描淡写甚者避重就轻,是不是为了转移矛盾?
女孩母亲再发声9月10日上午,女孩妈妈再次发声,经学校投票决定,女孩的伤情够不上校园欺凌,一共14人参与投票,8人认为男生并非霸凌行为。
对于这样的处理决定,我有一个疑问,学校有没有资格做决定,如果有资格,学校判定校园霸凌的标准又是什么?
通过投票决定校园霸凌,在网友中引起轩然大波,很快点赞量达到5万,话题讨论度1.5万。
这位网友提出了他的疑问,头一次听说霸凌行为可以投票决定的?显而易见,除了那8个人,大部分人都有正义感的人
这位网友声嘶力竭,一语道破天机,就是因为我们的教育局、公安局、懒政怠政,才让校园霸凌愈演愈烈。
这位网友发出灵魂3问,如果那8个人的孩子换成被霸凌者,他们将何去何从?他们无人性、暗箱操作,带坏了学校的风气。
网友再次提到未成年保护法,要让我们的法律来保护善良,而不是庇护邪恶。
写在最后校园是孩子学习、成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还孩子们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让孩子们能够快乐的茁壮成长,是每一个家长心中所期盼的。
期待着这件事还能有后续,有关部门能够公平、公正的解决这个问题,否则校园霸凌将会多一个保护伞,也许,下一个受伤害的孩子,可能就是你的孩子!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