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了神器,才能明白“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的道理

问道化鸣 2024-07-18 04:21:54

这几天,关于29章的讨论,一直持续着,@半球同学每天只解释一句话,有时候一句话会用几个角度解读,但无论什么角度,基本观点不变。

我们相互留言,既有鼓励更有交锋,没法达成一致,这一点大家应该有同感,因为思想的交锋不可一蹴而就,若是那么简单,大家早就成了“悟道者”。

关于这一章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分歧有以下几点:

1、“取天下”的“取”是武力“夺取”,还是无为“赢得”?

2、“天下”是什么?是通常意义上的方位名词?还是指天下民心?

3、原文中的“不得已”?是“迫不得已而为之”?还是不能得逞?

4、“天下神器”是天下的神器,还是“天下(是)神器”?

第一个焦点:“取天下”的“取”是武力“夺取”,还是无事“赢得”?

“东半球”以“取”的本义,来解释“取天下”。“取”的本义即战争中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也用于攻击、夺取。因此,在理解“取天下”时,人们想当然地联想到武力攻夺。

苏轼云:“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归故乡”,这个“取”即是古义。

然而,汉字义项丰富多样,训释古文不必须结合经文思想选取恰切的义项。老子思想主旨很明确,就是“无为”。既然无为,肯定不会肯定战争,“杀人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视人如己,岂敢强“取”豪“夺”,连阵亡者的耳朵也要割下来邀功?

所以,要结合文献思想,不可拘泥于某一种义项,拘者败之, 执者失之,

所谓“无为”即“弗为而成”,不以武力讨伐征服,别国百姓甘心归往,这才符合“无为”思想。 就得按照“无为”这个标准来训释文字。

而“取”字在古籍中多被用作“归往”“归附”之意,比如《左传·昭公四年》、《左传·襄公十三年·经》、《宣公九年》等,都是关于战争胜负的记载,其注曰:动用大军曰“灭”,不占领土地曰“入”,归附曰“取”。

所以,结合老子思想主张,本章的“取”只能是他人“归附”,我“以道莅天下”而“赢得”。

第二个焦点:“天下”是通常意义上的方位名词?还是别有所指?

半球同学把天下当作空间概念强行定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世界的宇宙时空天地及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的存在、本质、运动、规律’,甚至包括空间、时间,意识,光与尘之类的次级概念。”

把这句话压缩一下就是:天下就是存在、本质、运动、规律。但是:天下乃本质乎?天下乃运动乎?天下乃规律乎?这搭界乎?是否有点风马牛?

不能承认半球同学这样的定义,我开玩笑告诉他:名称概念混插,母子概念混搭,时空亦可亲狎?意识岂是天下!

简言之,《道德经》中的“天下”极少指向“普天之下”,而更多地特指“天下人”、“人心”,比如:天下皆知美之为美;贵为身以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矣;不以兵强于天下;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执大象,天下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天下之所恶,唯孤、寡、不谷;清静可以为天下正,等等。

所以,老子所说的“取天下”,特指“以道莅天下”而赢得天下民心。“取天下”不是靠“割取耳朵”的武力“有为”而夺取,而是靠君王有道“无为”的顺乎民意,故能赢得天下民心。

第三个焦点:“不得已”是“迫不得已而为之”?还是不能得逞?

老子说:“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语义很明显:赢得天下却以“有为”的武力征服而获得,我看他是不能得逞的,这明显是老子的思想——主张“无为”不伤民利,反对“有无”的暴力侵夺。

这句话跟31章的“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可以相互印证理解。

但半球同学理解为:“我看到他们确实是因为迫不得已才这样做”,就是说,老子理解那种强暴夺取天下的“有为”行为。

半球错在哪里?错在他认为老子“省略了至关重要的,前后呼应”的词汇。他认为原文中的“吾见其不得已”应为:“吾见其不得已而为之”,为老子原文添加“而为之”三子,实乃余食赘行,画蛇添足之举。

试问:“心悦诚服”与“征服”,哪个是无为?哪个是有为?“不得天道人心”的有为,与“不得已而为之”的强取,哪个解释才对?武力震慑下的“征服”还叫“能辅百姓之自然”吗?

所以,半球同学的解释,只能是原文解不通情况下的迂曲强解,其结果只能是圆凿方枘,不知所云。

第四个焦点:“天下神器”是天下的神器,还是“天下(是)神器”?

这涉及断句问题,半球将”天下神器断句并理解为:天下之神器。实则不然。

在《道德经》中,“道、德、物、器”,表达的是一个从“形而上”渐次向“形而下”落实的过程,因此老子说“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

就是说,“道”是“德”的本体,“德”是“道”的显化,“物”是“器”的泛称,“器”是“物”的个体。

“神”,无形无所而不易把握,有形有状不可称之为“神”;器,器物,是对天下人的喻称。因此,“神器”即是对天下人心的比喻。

这与“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是互为对应的,“百姓心”就是圣人无为之治的唯一法则,老子论道得出“道法自然”,就是为圣人之治以“辅百姓之自然而弗能为”的社会实践建立的理论基础。

因此,“百姓之心”就是圣人的“神器”!

传本注重形式的整齐,故删掉了虚词,同时也造成语义上的理解混乱。所以,读传本有时会因断句造成困扰,而半球是坚决的“反帛主义者”,与“唯帛论”者分庭抗礼,不能相容。以我观之,帛、传二本,各擅胜场。执此一念者,均不可取。

试看传本与帛本的文字:

传本原文:“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帛书乙本原文:“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帛书“夫天下者,神器也”是明显的判断句,即民心是变幻莫测的神圣之物,不可以强力获得和管理它。强取豪夺的必然失败,强力侵夺会和把持的必然丧失。

这是对上文“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的深化解读,上下文之间逻辑自洽而无疏漏,文意顺畅而不凝滞。

老子论道,其核心在于“无为”二字,若离开这个主旨而论道,试图为自己的误解而迂曲强行求解,是舍本逐末之举,离道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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