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拿到香港身份后,我要劝你们不要连续离开香港超过6个月?

香港人才 2024-08-17 18:44:32

本文转载自Miss Jo知乎,由「香港优才DIY」独家发布。

昨晚临睡前,先生突然向我“请教”一个事情,说他有一位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在申请转永居,然后这两天收到了入境处的补充资料通知,说他有一段离开香港超过6个月的记录,让他解释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完,先生还把他同事的补件信给我看了一下:

因为之前我们家转永居,事情都是我一手包办的,包括全家人的申请资料准备、跟入境处联系沟通、写情况解释说明这些。所以,先生就帮他同事“请教”我,这种情况要怎么解释比较好。先生说他同事7年里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香港,呆了1000多天,就这一段时间离开香港比较久,没想到在香港呆了这么久,入境处还会揪着这一段时间来追问……

坦白说,我能理解入境处的做法,毕竟人家也有人家的一套审核规则。而且入境处的永居申请表格上清楚明确地写着“在香港通常居住期间内,有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在香港,请在下列注明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在香港的期间、原因及当时的身处地方”。你一开始申请的时候没有做好相应的情况解释说明,也就不能怪入境处追问。

至于怎么解释自己长时间离港的情况,这就因人而异了。通常情况下,大家可以结合当时自己的工作、家庭又或者其他方面情况来解释。解释的核心关键点在于:你是真心实意在港定居发展的,只是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当时不得不离港这么长时间。另外,申请的时候只有一封“文字”解释说明信是不足以让入境处信服的,你们还得就自己说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最后,我想再次提醒拿了香港身份的朋友,多来香港!多来香港!尽量不要有离开香港连续6个月以上的记录(无论是主申请人还是受养人),以免影响到日后永居申请。尽管申请永居时,入境处会给机会解释,但始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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