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不能开口子、搞变通!国家政策再次“紧绳”

东东耕耘三农 2024-07-26 01:30:16

目前农村宅基地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农村闲置宅基地想卖,城里人开始向往“田园生活”,想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需求互补下,目前的宅基地政策却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禁止城里人下乡购买宅基地。

日前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再次对宅基地利用政策进行“紧绳”,要求宅基地使用不能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宅基地利用,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

近些年,社会上对于农村宅基地利用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

趋势一: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很多农村宅基地被长期闲置下来。宅基地长期闲置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又无助于村民宅基地权益的获得。因此,不少村民盼着能像城市里商品房那样把自己闲置下来的宅基地和房屋也卖出去,自家也能获得可观的土地收益。

趋势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开始期待“移居农村”的生活模式,“市民下乡定居”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因此,不少城里人也盼望着能到农村购置到一处称心的房产,从此过上憧憬已久的田园生活。

一方想买、一方想卖,何乐而不为?

对于这两种趋势,我们自然而然会想到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一方有意买、一方有意卖,双方市场供需能够互补的情况下,让农民把自家闲置宅基地卖给城里人,这不实现了两全其美的双赢局面了吗?

这样闲置下来的农村土地得以重新利用,也是土地节约利用的一种体现,因此应该说是实现了“一举三赢”。

“一举三赢”?政策不允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批宅建房获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并无权自由售卖自家宅基地。

另外一方面,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说城里人)是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的,即便两厢情愿(城里人愿意出资购买,村民愿意获子出售)也是不可以的。

至于其中原因:宅基地设立初衷是为了满足集体内成员的生产生活居住使用,并不是朝着让村民买地获经济收益的目的去的。另外,村民卖宅售房从长远来看未必划算,也需要给进城发展的农民留个后路,哪天城里待不下去了,回到农村还有宅有房,兜底保障还在。

“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开始“破线越界”

近些年,国家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共有,村民保留资格权的前提下,可将宅基地使用权释放出去,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的释放,村民可获得放活收益,集体土地得到活化利用。

这一项改革措施,似乎让社会资本看到了政策的松动,他们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进军农村宅基地市场。甚至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为社会资本大开绿灯。社会资本开始对农村宅基地“破线越界”,土地争夺大战具一触即发之势。

灭火正法,制止不法“破线”

昨日农业农村部主要领导在新闻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

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非常清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这是对社会当下宅基地利用“破线越界”之势的明确回应,法律底线不许破,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这个口子开不得,变通不得,还明确指出了两种典型行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

相较于获得眼前极具诱惑的土地收益,农民兜底的基本生活保障则更重要。资本商可以不顾这些,咱们老百姓也可能看得不这么长远,但是国家却不能不为咱们老百姓考虑这么多,坚守住宅基地利用的底线,这样咱老百姓获得的权益确实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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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26 23:29

    不是说农村差吗?不是说农村生活环境不如城里吗?不是让农民赶紧去城里买房吗?原来赶农民去城里做冤种买房,给城里退休的人回农村享受,想的挺美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