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保制度刚实行的时候,村书记办个低保确实易如反掌。因为那会还没有提出乡镇受理,基本属于村书记当家做主的状态。
那时候做申请材料也简单,写上“大病”二字申请人就是大病,写上“残疾”二字就是残疾。是不需要附什么证明材料的。就这样的材料也能报批。所以说,低保乱象的产生与上级监管不力有一定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关系保”“人情保”的出现也就不奇怪了。
但是现在,村书记想给谁办个低保就没那么容易了。
首先,村里没有了低保受理权,从主动介入变成了协助办理的角色。只有经乡镇民政审核合格的户才能推荐给村里评议、上报。
其次,协助办理也不代表想办就办,不想办就不办。从民政答应受理到审批结束是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无故超过期限被投诉后还得照样办。
第三,来自各方面的常态化监督,使社会救助工作成了一条高压线。村干部不仅不敢乱作为,还要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动员他们去申请低保。
第四,对于以前已经办理的低保,其中属于村干部亲属的,经过民政、审计、巡察历次筛查整改,不符合条件还在吃低保的已经非常少。即使符合条件也是每次大检查都重点。现在村干部已经不敢轻易再践踏社会救助工作的底线了。
有兴趣的话,不妨去看看村务公开栏,也可以网上查一查:看看本村低保户名单里还有几个是村干部亲属,还有没有不合格的。那些名单可是实实在在的,不会掺一点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