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先锋精科将于本月挂牌上市。而围绕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质疑则仍在持续发酵。
上交所官网显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锋精科”)科创板IPO于9月27日注册生效。2023年6月8日,先锋精科科创板IPO获得受理,8月16日上会获得通过,8月23日提交注册。
然而,表面上似乎“不差钱”的先锋精科为什么要急于上市呢?其涉嫌的信息披露瞒报或违法违规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1月4日,上交所对ST锦港(SH 600190)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此前ST锦港披露的多份公告,涉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有关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内容。
在信息披露方面,ST锦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同时,上交所还披露了ST锦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2018年至2021年,ST锦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0.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9.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8万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2亿元,虚增成本24.3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万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39万元。
应该说,这是监管部门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最新案例。
着重强调的是,这个最新案例完全可以对号入座即将挂牌上市的先锋精科。在《IPO过会受质疑,先锋精科涉嫌财务数据造假?(一)》一文中,那父财经通过专业分析并详细列举了先锋精科一系列的财务数据涉嫌造假。
主要为:2021年—2023年三年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不匹配,即增收不增利,涉嫌虚增营业收入或虚增利润的嫌疑、货币资金造假或是大股东侵占资金的嫌疑、研发费用的嫌疑、公司的毛利率真实性涉嫌造假可能或者应收账款、存货涉嫌造假;虚增管理费用的嫌疑等。
非常遗憾的是,那父财经就上述问题求证先锋精科,但未得到回复。
如果说,上述ST锦港财务造假案中涉及的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监管部门严监严管、对造假者重拳出击的话,那么对*ST美讯的惩处则可视为监管部门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的又一最新案例。
10月14日晚,*ST美讯公告称,因存在年报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除了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监事给予警告及罚款外;还对三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美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亿元、营业成本5.75亿元,分别占同期营收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ST美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美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至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亿元,占当期营收的86.21%。
此外,*ST美讯2021年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
在专业人士看来,对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并不能“一罚了之”,为了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监管部门还要用好用足现有监管工具箱,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承担应有的违法代价。比如,证监会构建对财务造假进行打击的“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务必要形成“一个行为,多重风险”的叠加效应。对其他责任人根据职位、参与程度处以罚款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让财务造假的“关键少数”受到严惩。
在此背景下,对于“带病闯关”的先锋精科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