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否认南街是个人民公社,说南街就是一个企业集团,根本不是公社,这就是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南街。
南街的耕地曾经分到一家一户手里,南街的工厂曾经承包给村里的能人手里,后来耕地又收归集体统一耕种,工厂也收归集体经营,又回到过去的体制,而过去的体制就是公社。
公社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主席曾做过总结和分析:“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两个,一为大,二为公。人多,地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这些就是大。大,这个东西可了不起,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就可以办到。公,就比合作杜更要社会主义。农业是个工厂,实行工资制度。”
对于公社将来的发展方向,主席也有过非常有前瞻性的预见,他说:“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
根据六十年代产生的“公社条例”,公社是社会主义的互助、互利的集体经济组织,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对照看一看,南街村工农商学兵综合发展,大办工业,农民就地成为工人,村里从幼儿园到高中一应俱全,像一个文化中心,村里社会主义元素浓厚,村集体经济壮大,互助互利,各尽所能,共同富裕,无论从哪里考量,都符合公社的基本特征。
有人拿南街企业的股权来否定南街的集体性质,说2004年南街进行了股份改造,将集体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了包括王宏斌在内的多个自然人,南街实际上变成了私人性质的企业。这能说明什么呢?这只是一种形式,本质上是几个自然人为南街村民代持股,南街仍然是集体经济,对村民的分配依然坚持“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本质的东西没变,南街还是那个南街。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南街的公社也会发展,也会注入一些新的内容,表现出新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焕发出持久的生命力。用僵化的思维去观察南街,把它拿来跟过去的公社对比,那不是刻舟求剑嘛!当然会觉得它不是公社。
对南街,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它万变不离其宗,它是发展了的公社,这个一点都差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