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公司开会时,大声打了2个哈欠,领导大怒

小李说说看 2024-12-07 11:23:14

一名员工因在公司全员会议上打哈欠被罚待岗18年,每月只发200元生活费,3次起诉公司均败诉。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公司也太霸道了吧,打个哈欠就被罚18年,简直是在压榨员工啊!”

“王经理,我已经18年没上过班了,能不能让我回去工作?”

“老王啊,你还是继续在家待着吧,等公司通知你。”

2024年7月的一天,王建国(化名)再次拨通了公司人事部经理的电话,得到的依然是这样敷衍的回答。18年前的那次全员大会,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回想起2004年那个夏天的下午,王建国刚结束夜班回到家,还没睡多久就被同事的电话吵醒。“建国,下午1点公司有全员大会,别迟到啊!”同事在电话里叮嘱道。

王建国勉强起床赶到公司。会议期间,由于太困,他忍不住打了个大哈欠。公司总经理立即皱起眉头,严厉地说:“这位同事,场合这么严肃,你故意大声打哈欠是什么意思?想睡觉就回家睡,别扰乱会场纪律!”

王建国连忙解释:“我昨晚上夜班到今早,实在太困了。”总经理没再多说什么,继续开会。

谁知道,会议进行到一半,王建国又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这下彻底激怒了总经理,他当场宣布:“王建国不遵守公司纪律,从明天开始回家待岗,什么时候学习到位,什么时候再来上班!”

会后,公司还专门下发了红头文件,认定王建国“扰乱会场秩序,性质恶劣”,决定对其进行待岗处理,每月只发200元生活费。

王建国万万没想到,这一等就是18年。公司每月按时缴纳社保,劳动合同也一直续签,但就是不通知他返岗。无奈之下,他只能在外打零工维持生计。

王建国不服这个处理结果,先是申请劳动仲裁,后来又三次将公司告上法院,但结果都不尽如人意。

在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处罚过严,要求公司让王建国尽快完成学习后返岗,并赔偿其2万元加班费。然而,由于该公司是央企,根据相关规定,当地仲裁机构无权对其进行仲裁,最终仲裁结果被撤销。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王建国在会议上打哈欠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司纪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双方都提供了证人证言。最终,法院认为公司有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王建国违反了劳动纪律,公司的处罚并无不当。因此,三次判决均驳回了王建国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处罚是否过当:虽然员工在重要会议上打哈欠确实有不当之处,但公司的处罚措施是否与过错程度相当,值得商榷。

劳动权益保障:长期待岗且只发放200元生活费,可能构成变相剥夺劳动权,违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程序正义:公司是否给予了员工充分的申辩机会,是否履行了正当的处罚程序,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启示:

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当合理、适度,避免滥用管理权。

劳动者遇到不公平待遇时,要及时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

法律应该在保护企业管理权和员工劳动权之间寻找平衡,为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的保护。

网友评论道:“这公司也太狠了吧,打个哈欠就罚18年,还有王建国也是够倔的,不会是躺平享受每月200块钱的退休生活去了?”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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