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被同事扭送至公安机关,这种场景一般较少出现,如果有,那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当事人为人很差;二是事情性质极为恶劣。
曾某是一名86年的银行客户经理,该银行工作人员经排查发现曾某诈骗客户的犯罪事实后,于2023年5月21日将曾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2019年至2023年,曾某利用自己担任甲银行壹支行零售客户经理的身份,多次帮客户成功办理业务骗取老年客户信任后,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骗取25名老年人资金774.21万元:
(一)在ATM机、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上,通过帮老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后确认是否购买成功和查询到期时间为由,撤销购买订单,将资金转入自己事先准备的账户;
(二)以兑换积分为由将老年客户的定期存款办理提前支取并转入自己事先准备的账户;
(三)以凑单购买利息高的理财产品为由收取老年客户转来的投资款。
案发后,甲银行壹支行垫付被害人本息共计825.51万元。
法院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后法院判决: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曾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结束语
虽然判决书未披露曾某骗取老年人资金的原因,结合曾某整个作案时间跨度四年之久,这说明曾某要么涉及涉赌或投资亏损导致资金紧缺,可能同事的钱也借或骗了不少。不过曾某的人生也就差不多了,为此要吃上11年的牢房,也算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