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的反抗

刘哲说法 2024-10-05 14:36:32

电影《默杀》反映的是一种反抗。

静华女中学生惠君,智力存在缺陷,受到校长女儿等人的霸凌。

被逼头戴荆棘花冠,被灌头发水,尤其是还要被逼站到玻璃天窗上,手段令人发指。

惠君的好朋友小彤看不下去,想要拿着剪子冲上去。

作为校工的妈妈李涵,拦着小彤不让她管,她说我们管不了。

最后,天窗玻璃玻璃慧君坠地身亡。

为什么李涵不管,也不让自己的女儿管?

一方面,对方是校长女儿,李涵和女儿寄人篱下,害怕开罪校长,让母女二人没处待了;另一方面,李涵一家有事,生怕找人别人把自己的事给牵连出来。

毕竟,天台上还埋尸首呢。

但校长女儿却并未因为母女的退却而放过她们。

他们用浆糊把小彤连头发带人糊到墙上去。刚开始看到这段的时候,我都看不下去了。过了几天缓了一缓才接着往下看的。

这个情节看得太让人生气了。

而且无论是保安还是同学,看到这个情景都没人敢管,也是体现了校长女儿的威势。

原来是别人家的女儿,现在祸已经落到自己女儿头上来了。

但李涵的措施只是把女儿的头发剪短了,请求校长帮忙换个班级,从普通班再换回到特殊班上去。

息事宁人成为自己的处事哲学。

但对待压力却不是这样,经常对女儿打骂,理由是保护你,为了你好,不要让与那些不好的孩子玩等等。

事实上,小彤与母亲对待霸凌欺辱的态度并不一样。

就像题目所显示的,默杀,默默的杀人,沉默而激烈的反抗。

小彤和母亲李涵都是弱者,慧君与其父亲林在福都是弱者,但其对待暴力的态度并不一样。

小彤和林在福在激烈反抗的道路上走到了一起去。

小彤在九岁时被其继父性侵,该继父对李涵也有家庭暴力。

李涵因为不堪家庭暴力本来想路边摊位拿了一把刀回家做抗争,但却目击了小彤手持剪刀对其继父脖颈的致命一击。

虽然,电影将故事放在东南亚某国的背景下,但即使以我国刑法论,小彤也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且各国普遍来说都有刑事责任年龄限制。

从后来刑事追诉发现该证据时警方的反应来看,九岁在当地也应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而李涵根本还没来得及砍人,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涵母女并不需要因为继父之死害怕。

即使小彤责任年龄不敢确定,但因为性侵的存在因此也存在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是由。

但恐怕正当防卫尤其是无限防卫权,对很多人都是非常专业的问题,并不是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就敢斩钉截铁的下判断。

对于更多的人来说,死了人就懵了。

毕竟女儿杀了人了,杀人是犯罪,是重罪,这是李涵的直觉反应。

因此,尽快的将继父的尸体处理掉,让这个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在当时的李涵心里是第一要务。

此后的五年间,她虚构了其丈夫回广州经营金句茶生意的故事,将其女儿的手机号冒充其丈夫的手机号,当着人面拨打,从而营造其丈夫还活着只是不在身边的外观。

目的当然就是避免其丈夫之死败露,追究到其女儿和自己身上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小心的活着,连替自己出头都不敢,怎么能够替别人出头呢?

这种活法确实让人憋屈,但这就是李涵选择的人生道路,不管怎样,全都是为了保护女儿。

但没有想到的是女儿有着自己的注意。

她可能是出于本能,后来也可能出于理智,让她感到母亲保护不了他。

当她杀继父的时候,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自我保护。

尤其是当时母亲已经下楼了,自己独自面对继父的情况下,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使用剪刀完全是一种自卫本能。

当其成为十四岁的中学生,她想再次使用剪刀保护自己的朋友,既有冲动也有理智,可能还有习惯。

因为她使用过剪刀,她知道剪刀有效。

如果她当时冲过去,很可能捅伤几个人,吓跑其他人,当时很可能解了惠君的围。

但她可能不会有好下场。

李涵要比小彤更了解当时当地的法治状况。

事实上,惠君被霸凌之死竟被判定为自杀身亡。

这其中不敢作证的问题,李涵就没有勇敢站出来作证。还有做伪证的问题,方老师明明看到校长女儿一伙人探头探脑,还作证惠君自杀。肯定也有警方的问题。因为惠君的胃里残留着大量的头发,警方要么没解剖尸体,要么可能出具了不实的尸检报告。总之,校方与警方可能存在勾连问题。

这些才是李涵所真正担心的,她抵抗不了这个不公正的环境。

这是其选择不敢反抗的原因。

在小彤杀死继父当初,李涵的这种担心也存在。

这种担心可能有死个方面:一是真的有刑事责任年龄这会事,可能她不懂这个法;二是真的有正当防卫这一说么,当时流行的更多可能是唯结果论的判例,毕竟我们的第二十条也曾经沉睡过;三是会不会让自己牵连进来,毕竟自己拿着一把刀,而人死了,自己又刚被家暴,动机、工具都有,说是小孩杀的谁会相信,到头来是不是变成自己杀人;四是自己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小彤怎么办,小彤只有九岁,举目无亲,是不是有可能流落街头。这些都是现实的可能。

正是这些担心,主要是对司法不能公正处理的担心,让李涵选择了不去自辨清白,而是将这件事遮盖过去。

但这件老案子还是随着新案子的爆发而掀开。

李涵见惯了世态炎凉,但小彤确实一场热血。

她不想让自己的朋友白死,她自己虽然无力反抗,但她有自己的办法。

她将拍摄惠君被霸凌视频的手机,放到惠君的储物柜里,而她知道,惠君的父亲林在福会去取遗物。

她就要让林在福看见,认清谁是凶手,让他明白应该找谁报这个仇。

而且她就站在储物室的门口让林在福看到自己,让他知道是自己提供的线索,也有帮忙的意思在。

此后,也是通过纸鹤传递信息,为林在福提供内情。

林在福和小彤都隐忍的活着。

林在福投奔了方老师所在协会的门下,通过方老师的引荐成为一名为学校提供服务的修理工。

这让林在福提供了可以接触学校,了解情况的渠道。

庆典活动前夕,小彤被再次霸凌时反击开始了。

很可能也是因为小彤的求救发起的,也可能是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报复的契机。

让霸凌小彤的四名女生的三名被消失,实际上是由林在福杀死后埋在九库房附近。

因为这三个人也是霸凌林在福女儿惠君的四人中的三个人。这是林在福报复的开始。

最后只留下校长女儿一人最后杀死作为压轴,其尸体由校长在庆典节目的挂坠由校长当天亲自拉下来,从而让报复达到最高潮。

当然林在福也对方老师进行了私刑审问,也是其为女儿报仇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林在福的报复是极端而激烈,其报复行为法律也并不认可,也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不管怎么说,这就是他作为弱者的反抗。

由此可见,弱者的反抗似乎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是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是大杀四方,大打出手。

我们需要问的是为什么不去寻求法律的帮助,不去寻求法律的制裁?

结论也很简单,因为法律渠道和司法功能失效了。

司法没有给出公平正义。

要么是有的人不敢要的,只能忍了;要么就是拼了,血亲复仇。

如果法律没有公正,那么中间的正道可走。

在影片中所反映的就是,求告无门,司法机关与不良校方沆瀣一气,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以暴抗暴。

某种意义上,小彤利用了林在福的怒火为自己的朋友报了仇。而林在福并不在意什么利用不利用,因为能够帮惠君报仇这是其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林在福已经生死看淡,这也是其最终坠楼自杀身亡的原因。

林在福已经不惧怕死亡,他担心的是死之前看不到公正。

事实上,李涵也是一位拼死保护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小彤真的会跟林在福拼命。

在监狱里她也会祈求警长不要公开小彤被性侵过的录像,虽然这个能够洗脱自己山上的杀人罪名,也可能让小彤不用背负罪责。

但它的公开必然会让小彤的清白受到玷污,让其没法重新做人。

仅仅是为了女儿的清白,李涵也原因为其代为受过。

这也是人性复杂的一面。

弱者的反抗是卑微的,但也可能是格外剧烈的。

其反抗的方式取决于法律和司法机关能够为其提供的正当途径。

只有在司法公正让人能够建立信心的时候,才会让弱者有机会争取自己的权利,而不用选择过激的行为,也不用无限度的退让。

在思考那些看似极端的反抗行为同时,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司法公正没有给到位,我们的环境和氛围能够让人坚定走法律渠道的信心。

避免绝望出现应该成为司法进步的一个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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