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安徽淮南寿县的一位普通村民顾小虎,因农忙时节农业机械柴油耗尽,驱车前往加油站购买了1500元、总计100多升的柴油,准备运回田间给农机加油。然而,就在返回途中,他的车辆被交通执法部门暂扣,并收到了高达3万元的罚款通知,理由是他“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
顾小虎的遭遇迅速在网 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当时他开着自家的小皮卡车,车上装着几个塑料桶,每个桶里装了几十升柴油。在农忙时节,这样的场景在农村并不罕见。然而,路政执法人员却以他的车辆没有运输危险品资质为由,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罚款,顾小虎感到震惊和无奈。他卖掉了收回的水稻,凑了1.8万元,又向村民和村支书借了1.2万元,才勉强凑齐了罚款。
此事曝光后,地方路政部门进行了回应,称顾小虎开的是皮卡而非专门用于运输油的车辆,且已经采取了“人性化”的最低处罚措施。
然而,这样的回应并未平息公众的质疑。有网友指出,农民自用柴油为何需要如此严苛的处罚?难道农民为了加油还需要另购一辆危险品运输车吗?
更有律师发声,认为路政部门的行为可能存在不当之处。他们指出,顾小虎购买柴油并非用于非法交易,而是出于农忙时节的迫切需求。有关部门在实施处罚时,应考虑适度原则,而非机械地执行法规。
事实上,这一事件背后反映出的是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的机械化和缺乏人性化问题。顾小虎的遭遇并非个例,类似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屡见不鲜。农民们为了农忙时节的顺利进行,往往需要自行购买柴油等物资。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和执法部门的机械执行,他们往往给农民带来巨大的困扰和风险。
要我说,这事还真较不得真,一较真,农民更得玩完,为嘛?大伙儿看看其官方通报就知道了。
其通报说得铿锵有力,有理有据,一般人根本没法反驳,就连律师都表示,人家合理合法,只是处罚不当而已,从执法角度看,人家根本就没错,这行政复议只怕也会没辙。
看看人家所据条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即使逐条逐句剖析,只怕也打官司不赢。
当然,如果一定要抠字眼,“从事”二字还是可以“抠”一回的。据查,“从事”二字有3义,一是干某项事业,二是处理处置,三是办事。显然,在此应是第一项,“干某项事业,将某类事情当作职业般去做”,显然,这个农民并不以此为生,所以还是可以“抠一抠”的,但主动权在人家手里,大概率争不赢,除非人家在巨大舆情面前网开一面……
所以说,对于路政的此次执法,虽说网民们义愤填膺,但也可能无济于事。讲实话,这样的事还真较不了真,人家有法可依,哪里错了?要说错,那就太不人性化了,但问题是,人家声明已经非常人性化了,是最低的处罚了,如果顶格处罚,估计还是个天文数字呢?看看,人家已经网开一面了,你还叽叽歪歪干嘛?
王朔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些人明着教你好,实际上在背地里给你使坏。
讲实话,路政人员路上执法是依法办事,说白了,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安全,是为了我们好,不管是罚款也好还是扣车也好,都是为了我们好,不要不识好人心。讲实话,难道他们不知道你拖柴油去干什么吗?更知道这么处罚太没人情,但人家站在法律的制高点,浑身冒着正气——我哪里错了?我只是不太人性化而已,但在法律法规面前,能讲那么多人性化吗?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就是这样,明面上为你好,暗地里使坏招,最大的无奈就是,他们有时还是或者冒充正义的化身,你又奈何?
所以,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这类事件,如果国家不出 台一些较为明确的司法解释,可能以后还会更加离谱,因为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在上演,老鼠们永远上不了台面,而猫永远是正义的化身。如此这样,你怎么去较真?
这么巧被捉到?加油站举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