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6岁的程春莲进入黄石市歌舞团,成为了一名演员。
上世纪八十年代,程春莲主演的《刘三姐》、《马兰花》等歌舞剧颇受欢迎,程春莲通过自己优美的舞台形象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她也被人们评价为“最美刘三姐”。
人们认为生活中的程春莲和她在舞台上的刘三姐形象一样活泼可爱、聪明伶俐。
然而,当人们再次听到程春莲这个熟悉的名字时,并不是在大荧幕上,也不是在舞台之上,是在报纸上。
“经济犯”、“用身体换钱”,这样的讯息让所有知道她的人都感到震惊。
程春莲是湖北黄石铁山人,她的家庭和大多数人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她的父母都是农民。
程春莲的皮肤很白,和农田地中的其他人一对比,就更显得程春莲白皙;而且她的五官十分端正,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相貌十分出众。
人们都拿“小美女”、“仙女”这样的称呼来评价程春莲。
“这么好看的脸蛋,将来一定惹人喜欢,将来那些有钱有势的人都要争着抢着上门提亲呢。”
程春莲的父母每次听见有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脸上都乐开了花。
听到这些话之后,程春莲父母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女儿长得这么漂亮是老天爷的赏赐,或许未来真的有可能凭借这个长相“飞黄腾达”。
有天父母看着农田地中的程春莲汗流浃背,脸上满是泥土和汗水,心里也很不好受。
她的母亲对程春莲的父亲说:“小莲这样的长相,如果在那些有钱人家中,一定会被培养成演员,或者是舞蹈家,但在咱们家她也只能一辈子做农民。”
程春莲的父亲心里很不是滋味,再看看农田地中干活的女儿,他默默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让女儿离开农田地,要让女儿学跳舞。
等到程春莲稍了大一些,父母便将她送到城里的舞蹈学院学习。
虽然去舞蹈学院学习要交很昂贵的费用,但是程春莲的父母并没有觉得心疼。
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的生活才能配得上自己如此美丽的女儿。
进入舞蹈学院的程春莲十分努力,虽然整日的训练让她很疲惫,但她却从没有放弃。因为程春莲深知农民的辛苦,所以她也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努力,再也不要回到农田地中干农活。
而程春莲的努力,也让她得到了很多的“额外收入”。因为她长相甜美,一些人会单独邀请她去小剧场演出。
最开始的程春莲面对这些钞票并没有什么概念,每次获得酬谢,她都会把钱寄回老家给父母花。
不断地努力终于获得了回报,学校的老师也渐渐注意到了这个长相甜美又十分努力的女孩。
随着一次次的演出,程春莲渐渐成为了舞蹈学院的名人。
毕业后的程春莲顺利地进入了黄石市的歌舞团,成为一名正式的舞蹈演员。
加入黄石歌舞团之后,程春莲发现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身边的很多人不仅比自己跳得好还比自己勤奋,程春莲逐渐感觉到了失落。
别人都是从小学习舞蹈,而自己却只学习了几年,这样的差距让程春莲感到了压力。
但她并没有轻言放弃,别人努力,程春莲比她们还要努力,别人刻苦,她比别人还要刻苦用功。
程春莲就这样凭借着不服输的性格,逐渐在歌舞团里站稳了脚步,主演了歌舞剧《刘三姐》,并且也攒下了很高的知名度。
许多商业演出邀请程春莲,各个表演团也在邀请程春莲加入,这个时候的程春莲沉浸在鲜花和掌声中。
那个时候的程春莲每月的收入都已经超过了300元,放到那个年代这可以说是一笔巨款。
事业如日中天的程春莲卖力地商演。
演出期间程春莲也接触到了一些商人,有的商人十分富有,他们所拥有的财产甚至会让人感到“惊讶”。
有一位商人调侃程春莲说:
“你这么出名,不如凭借自己的名气下海经商,赚的可比你费力表演更多。”
但此时的程春莲并没有动心,身为名人的她此时并不缺少赚钱渠道,自己赚到的也足够花。
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春莲的热度也逐渐降了下去,商演的邀请也越来越少。
此时的收入已经不足以满足她的生活要求了,程春莲又想起了那个商人曾对自己说过的话。
于是,程春莲开始接触经商,身为演员的她虽然对经商几乎是一窍不通,但她十分渴望成为商人,也想体验大把赚钱的快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最终程春莲辞去了歌舞团的工作,开始全心研究经商。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程春莲的人生发生了变化。
1988年,四处寻找商机的程春莲认识了某石油公司销售科的梁科长,这个人很有地位,可以说是一个“大人物”。
梁科长自称是程春莲的粉丝,一直很仰慕程春莲。
梁科长也发现程春莲有经商的心意,所以暗示可以帮助她,但需要程春莲和自己更深入地“交流”。
在社会上游荡这么多年,程春莲十分明白他的想法,最初的程春莲并没有答应。
梁科长对她还是很客气,一段来往下来,程春莲成了梁科长的“明星情人”。
梁科长并没有食言,他给程春莲传授了很多的经商知识,甚至为程春莲指出了道路。
在梁科长的帮助下,程春莲极短时间之内便签订了一份汽油1000吨、液化气50吨的合同。
在这条道路上程春莲认识了很多老板,凭借着程春莲一次又一次的“奉献自己”,程春莲的事业也越来越成功。
1988年7月,程春莲正式调入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
她搞到更多石油后,开始卖给浠水县石油公司,程春莲也很快就晋升到了副科长的职务,她身上的业务也越来越多,结交的“贵人”也越来越多。
但程春莲却不知道,她的“反常高升”很快就引起了同行们的注意,一封举报信被送到了检察院。
信上将程春莲的事情写得清清楚楚,还有证据做支撑,很快程春莲就被抓了起来接受调查。
经查,程春莲从1988年8月开始,先后从渤海石油公司购得汽油2800多吨,柴油2400多吨,卖给了浠水石油公司,从中收取高额回扣。
经过审讯,程春莲交出了几个存折,存款地点分别在黄石、武汉、天津、北京,其中还有1万美金。
虽然在现在看来这样的行为或许不足以被定罪,但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这样的行为甚至是一项重罪。
经统计:程春莲那几年的收益高达76.6万元,在那个年代这可以说是天文数字。
程春莲一直认为自己有功,在计划供应年代里,能从外面搞到石油,解决黄石的油荒问题,保证工业、农业机械的正常运转。至于将油卖到浠水,那是她凭个人能力,才搞到更多的汽油柴油,那些钱是别人给她的好处费。
经检察机关查证,程春莲案件是当时湖北省最大的经济案件,是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1989年7月28日,湖北电视台的新闻播出了这条消息。
法庭上的程春莲曾经这样叫喊:“我凭本事赚钱,我没错!我不服!”
然而,最终等待“最美刘三姐”的不再是喝彩和欢呼,却是黑洞洞的枪口......1992年4月3日,37岁的程春莲在黄石郊外刑场被执行死刑。
2020年,有位律师说,程春莲一案发生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当时对刑事和经济案件采取了从严从重处理的政策;这对程春莲个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悲剧。因为法不溯及既往是一个法制原则,所以不能以今天的法制来评判过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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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间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