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的辩白”:凯塞林对德军在意大利的反游击战的回忆

指文图书历史 2023-10-14 15:48:02

本文摘自[德]阿尔贝特·凯塞林著,孙渤译,【士兵文库002】《最后一日的士兵》

我认为与敌方正规军和游击队的斗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国防军统帅部不顾党卫队帝国领袖的强烈反对,采纳了我的观点,并于1944年5月初把意大利战区内反游击战的总体责任交给西南战线总司令部。“党卫队和警察最高长官” 73个人在这个领域内隶属于我:他必须按照我制定的指导方针在他的辖区内实施反游击战,但由他自行负责。这种安排带有轻微的政治色彩,所以从军事角度来看并非十全十美,但还算切实可行,因为在“党卫队和警察最高长官”手下的“游击战指挥参谋部”(Bandenführungsstab)内组建了一个有用的工作机关。

在各集团军的“作战地区”和海岸沿线的军事占领区,反游击战由集团军司令部负责。

各集团军与“党卫队和警察最高长官”负责的游击区之间的分界线根据地面战况和有关部门实际掌握的兵力大小进行调整。

1944年,里米尼,3名平民被纳粹德军绞死示众

“对游击队的侦察”主要由集团军群司令部、集团军司令部(情报参谋)、“党卫队和警察最高长官部”指挥,由党卫队保安处(SD)负责实施,上述指挥机关给予“可信赖的合作”。保安处各部门与陆军“秘密战地宪兵”(Geheimen Feldpolizei)的合作也以同一种方式进行规范。

充分尊重上述责任分工的同时,反游击作战行动的指挥权在原则上必须交给最资深的军官,而不考虑他来自国防军、党卫队还是警察。另外,还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下列规则:

参战各师和军的后方地区——或滨海地带——由师长和军长各负其责,他们再根据军队的驻扎情况向下分片包干。集团军的后方地区,由作为现场指挥官的集团军后方首长(Korück der Armeen,第一个单词是Kommandeure im rückwärtigen Gebiet的缩写)负责。

这个组织结构能满足实际需要,运作良好,只是因为它能避免任何形式的照本宣科。

由集团军群指挥的大规模反游击作战行动,需要准备几支成建制的大部队或独立指挥的混编部队。决定性因素不是绝对的实力,而是官兵们能否适应游击战争。

起初只动用步兵分队即可得到满意的结果,但游击战的蔓延和加剧需要我们逐渐放宽使用火炮、轻重迫击炮、战斗车辆、火焰喷射器和其他技术兵器的尺度。

一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战斗技能高超的人员就地编成“搜索队”(Jagdkommandos)并接受训练,准备随时采取反制措施。参战兵力中还有一些特别单位,例如“勃兰登堡营”。而完整的大部队(师)作为所谓的“袭击队”(Überfall-Kommando)待命出击。

1944年,德军搜索队正在审问一名被捕获的女游击队员

这意味着在整个后方区域建立一个高效的组织架构,还可以用来防御敌人的空降行动,并作为一个保卫后方区域的基础结构,依托像隘路和城镇入口这样适于防御的地物或者筑城工事,抗击已经突破正面战线的敌人。

后勤单位编成内的全体军人,从指挥官到普通士兵都不适合参加讨伐行动。体力或智力上的欠缺只能通过更优秀的性格特点来弥补。但后方的生活及其造成

的腐蚀性影响却与这个要求背道而驰。“党卫队和警察最高长官”手下形形色色的官兵遇到的困难尤其严重,其中不仅有来自德意两国武装力量各个成分和政党支部的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还有俄国人、哥萨克人和捷克斯洛伐克人,一部分是以最小型的分队出现,更何况他们还没有真正的实战经验。然而,这些困难都不能从根本上威胁到这个组织架构的建设,也不会危及任务的执行结果。

德军1942年根据东线经验颁布的《反游击战》教令始终未能被官兵们普遍掌握,因为当时反游击战在我负责的地区无足轻重。可是等到它进入决定性阶段的时候,前线的战斗又让指挥机构和基层官兵在身心两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不可能对这份材料进行必要的研究。

高级指挥机构不重视这场斗争,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游击队大多在遥远的后方地区活动,不会直接影响到战斗人员。关于撤往后方的单位或后勤部门遭受攻击的报告很晚才从后方传到这些指挥机构的手里,再加上前线造成的精神负担与日俱增,导致他们无法做出正常情况下应有的反应。

指挥机构和基层官兵发自内心的不情愿,在这个领域缺少经验,最重要的是认识到游击战必将变成一颗不断生长的毒瘤,这一系列因素促使我下令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制止或限制这种非常规战争的发展和不断蔓延。这些措施包括:

由警察监视抵抗运动的核心人物及其后来组建的非法组织。在包括梵蒂冈在内的几乎全意大利的教会诸侯、政治领袖、行政首脑和其他知名人士的参与下,通过宣传教育、对民众的福利措施、大赦、免除兵役劳役和向德国的遣送、对游击队的救济、全世界范围内的广播宣传等方式实施政治安抚。另外,还试图通过谈判至少在局部和暂时停止敌对行动,而这种做法确实能在不同的场合收获成效。

由于明确意识到游击队对我的两个集团军从1944年6月开始的退却构成决定性威胁,我试图通过口头指示和书面命令填补现有的漏洞。我的命令包含下列要点:

德军驾驶着征用或者缴获的意大利装甲车辆,意式车辆被广泛用于反游击作战中

在战术上,要像对待“前线战斗”一样重视“反游击战斗”。原先只用于“前线战斗”的武器,例如战斗车辆、火炮和火焰喷射器,都可以用来帮助迅速、彻底地消除游击队的威胁,最优秀的官兵也有必要参加与游击队的战斗。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通过积极有力的迅速行动和使用纪律严明的官兵,防止反游击战退化成指挥不力和纪律涣散的散兵游勇的肆意妄为,我认为那是滑向混乱的前兆。

反游击战斗有其独特之处,战术规则必须做出适当的调整。在战场上实施战斗侦察之前,要事先不间断地实施“对敌侦察”。这种任务是党卫队保安处和秘密战地宪兵的专长,不适合普通军人执行。这种军事行动唯一的成功机会在于最严格地保守秘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实施。只有在游击队凭借营地负隅顽抗的情况下,捣毁游击营地才有实际意义。我们逐渐摸索出的常规做法是,先彻底封锁游击区,然后要么同时围攻所有正面并压缩合围圈,要么集中几支主攻部队向预定的封锁线分进合击。

意大利人民展开了对法西斯侵略者的起义

上文提到,打黑枪造成的不安全感和防不胜防让人觉得寸步难行,适用于这种战斗的自卫手段应运而生。与其坐等有人从房屋里开枪射击,不如向房屋开火来压制可能躲在里面的狙击手,或者连续射击直至对手失去战斗力,从而避免我们自己的背后出人意料地冒出来一个敌人。如果要避免重大损失,那么掩护后方的漫长交通线,保证补给和伤员后送的安全就变得尤其重要。

鉴于游击队的行径相当野蛮,有时甚至惨无人道,我不得不在一个关键时期下令最坚决地使用武器,避免我方军人的某种疏忽和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招致不应有的损失。如果不想自寻死路,就需要在反游击战中转变自己的思想,这个转变过程本身也蕴藏着巨大的危险。避免这种危险的唯一方法是在坚实可靠的指挥下使用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出动轰炸航空兵原本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作为一个原则性问题,我拒绝这样做,因为轰炸藏身于居民点中的游击队势必造成平民伤亡,我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事实告诉我,很少有人对我的这个考虑表示过感谢。如果不从根本上取缔游击战及其导致的全部后果,并以国际法的方式对参与各方形成约束,那么将来很可能有人不得不放弃这个原则。

鉴于叛乱战争或游击战争的特殊性质,国际法允许采取一些不同于前线战斗人员的措施。不幸的是,《海牙陆战法规》中仅用最小的篇幅对这种措施加以规范,其中一部分是根据不够严谨的“战争惯例”。涉及的领域有:人质问题和杀害人质,报复行为及其性质、规模和合理程度,集体措施及其前提条件,紧急法令和司法程序。

必须认识到,国际法对这种最疯狂和最激烈事件的规定不够明确,也不全面,必然令人遗憾地导致双方犯下一些不可避免的错误和付出重大牺牲。鉴于对国际法的理解和解释存在分歧,例如大陆国家与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之间有不同的理解,不应该根据某一种解释对一个负责任的指挥官按照本国规定采取的行动做出有罪推定,否则就是对灵魂犯下的罪孽。上述许多行为,例如报复行为,都属于“酌情自行决定的问题”,必须由负责的指挥官在全面审查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逐案决定。

意大利和平居民所遭受的迫害与压榨进一步激起了抵抗的怒火

根据德国军队的规定,只有掌握所有相关专职人员的师长及其以上级别的指挥官,才有权实施报复,因此,足以保证杜绝不合理的措施。

然而,“绿色的办公桌”上肯定会传来不切实际的规定和批评,不会让我们得到尺寸之功。与一名安然端坐在写字台后面吹毛求疵的检察官或法官相比,一个正在被人以最卑鄙的方式谋害性命并且整天只与“红色”打交道的军人,当然会有不一样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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