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6日,韩国雇佣劳动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在紧急经济长官会议上讨论并确定了劳动时间制度修改方案,将允许在业务繁忙期一周最长工作69个小时,并保障劳动者可申请长期休假。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该方案大幅修改了以每周最长52小时工作制为核心的劳动时间制度,允许在业务繁忙期一周最长工作69个小时,同时保障劳动者申请长期休假的权利。
报道称,韩国政府认为,按周计算的劳动时间制度已维持70年,存在不合理部分。因此决定在维持大框架不变(基本工作40个小时+最长加班12个小时)的前提下,确保企业在经劳资协商后,可将工时的计算单位从“周”改为“月”、“季度”、“半年”和“年”。
与此同时,韩政府还对“季度”及以上单位的加班时间作出限制,最终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52小时、每季度不得超过140小时、每半年不得超过250小时、每年不得超过440小时。由此计算,企业可根据业务情况调节周工作时间,若有需要,一周最长可工作69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