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美国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在生物技术领域的较量

农度达众伴 2024-09-25 08:30:08
1999年1月1日的华盛顿邮报有一篇文章,“生物技术股票 1998 年升幅可观”,这里的生物技术主要指孟山都等公司的转基因技术等,我们抛开技术本身,从文章信息中,我们看到,美国私营部门的农业研发投资正在急剧地增加。 美国私营食品与农业企业研究总经费在1960年为13亿美元,到1996年达到40亿美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几乎增加了2倍,意味着美国投入农业与食品部门的研发经费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多。我试着去查询当前投入的费用,目前还没有查到,查到了和大家分享。 而对于政府等公共部门,研发资金或多或少开始减少!具体的数据,也等我查到了之后分享给大家,如果大家手上也相关数据,也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那么,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平衡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美国农民及公共部门的研发政策有什么影响呢? 这里面,我初想的,有两层原因。第一层,也就是当时美国农业部很多经济学家所想的:私营部门研发的增加与农业生物技术的迅速进步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道理很简单呀,生物技术越来越重要,效果也越来越好,就刺激着企业比政府还着急,他们希望技术不断去更新迭代,解决更多的问题,更难的问题,更高的问题,自然他们等不及政府,就走到政府前面了。 另一个原因,就是很多学者,包括我本人在内所分析的,巨型农业私营企业一直在试图摆脱政府的控制,形成全球自成体系的农业帝国! 我们无法完全搞清楚科学进步、知识产权改变、结构变迁、公私部门合作形式的变化、技术转让及其他要素所产生的复杂影响。现代生物技术的作用日益突出,诸如培养技术、基因工程和分子标记等技术和方法已经缩短了开发植物新品种所需的时间、提高了改变植物特性的精确度。开发那些具有优良特性的作物新品种,对于种子公司和化学公司这类农用投入品企业的好处是与日俱增的。 由于农业生物技术研发投资大增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强化,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到底应该减少还是重新调整公共部门在农业研发中的作用?以及公共与私营研究部门应该如何进行合作? 通常经济学家一直认为,公共部门应重点进行基础研究,而私营部门应侧重于应用研究,这样的结合可以使一个社会的研发投资回报率最高。但事实上是,很多被认为是基础研究(如基因组学)的领域正被孟山都和诺瓦提斯(Novartis)等私营“生命科学”企业所承担甚至占领。这也进一步验证了我上面的两个观点。 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局(ARS)特别关注的是,某些基础科学知识或者基础性生物技术手段,由于公共部门的研究努力不足,从而成为了私营企业的私人财产(知识产权),因而其不能为公共部门的研究者所用,也无法以公益的形式提供给生产者,这将造成一些垄断和不公平。 在当时,不少经济学家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对私营企业拥有专利的许多技术给予宽泛的许可授权。但事实上,公共部门的研究(包括大学的研究)有时因为需要对每个项目进行这种许可协议的谈判而变得日益复杂。这也使得美国农业研究领域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分界线变得越来越不规范。 如何通过各种各样的合作形式使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实现互动并使社会福利最优化,是当时待解决的经济学问题,也是当下面临的重要问题。但在美国的当下,显然,这种解决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弱,也越来越难。 编者:杨勇,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员,亚洲开发银行(ADB)、湄公学院(MI)、东盟粮食安全信息系统(AFSIS)粮食安全专家、减贫专家、生态农业专家、营养导向农业专家、农民合作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社交媒体经理,长期从事国内外农业农村产业安全与绿色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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